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國安法修正第二階段今上路 國安案件一審改由高院審理

  • 時間:2023-12-01 16: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國安法修正第二階段今上路 國安案件一審改由高院審理
國安法修正第二階段1日上路,包括涉及共諜的特定犯罪將改由高等法院管轄。(圖:freepik)

國家安全法修正第二階段自今天(1日)起施行,包括涉及共諜的特定犯罪將改由高等法院管轄,且得設立專庭、專股辦理,希望能速審速決,維護國家安全。法務部也研擬銜接機制,讓國安專組能無縫接軌。另外,修正後的國安法也增訂廠商履約交付陸製品及不實軍品罪,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的安全。

為更周延保護我國高科技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利益,並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遭境外敵對勢力侵害,國家安全法在去年5月完成三讀修正,第二階段自今起施行。

根據條文,對於外國、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在台灣發展組織,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犯罪案件,因具有機敏性、專業性,將改由高等法院為第一審管轄,且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股辦理,希望藉此強化蒐證及偵查,並累積國家安全相關專業知識及偵查審判經驗,達到速偵、速審、速定罪,以維護國家安全。法務部長蔡清祥:『(原音)對於有關國安的案件,會移由二審來偵辦,這部分是從今天開始來實施的,表示這個案子是非常重大,會由二審比較資深的檢察官來辦理,也會請法院支持。』

法務部指出,目前檢察機關針對涉及國安法的發展組織案件共分29案偵辦中,第二階段施行後,二審國安專組檢察官將積極偵辦,遏止不法滲透勢力。

另外,法務部指出,現行國防軍事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契約雖已明定限制大陸地區產製,但仍發生廠商以大陸地區產製的贗品交貨,有危害國防軍事戰力及國家安全之虞,為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的安全,今起施行的條文也明定「不得交付或提供陸製品或服務」、「不得交付或提供不實軍用武器、彈藥、作戰物資」等禁止及處罰規定,以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的安全。

法務部表示,為因應國安法第二階段施行,法務部邀集台灣高等檢察署通盤檢討全國偵辦中的國安案件,研議所需增補的人力與設備,並針對國安專組檢察官加強各項國安案件研習;同時也研擬銜接機制,讓國安專組能無縫接軌。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