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加國際旅行社」立案的年代旅遊,因積欠越南地接社款項,導致292名台灣旅客新春期間受困富國島。交通部觀光署原訂下周開罰,不料卻在今天(16日)下午,以年代旅遊債務已逾新台幣千萬元,火速勒令年代旅遊即起停止出團3個月。此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也在傍晚正式將美加旅行社「出會」。
新春期間丟包近300名台灣團客在富國島、引發台越軒然大波的年代旅遊,16日下午突然遭觀光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祭出即起停止出團3個月的處分。
觀光署旅行業組長湯文琦表示,觀光署在大年初四首度稽查以「美加旅行社」立案的年代旅遊,但當天只有負責人林大鈞在,因此資料不全;15日年後第一天上班再度複查,同時要求會計及OP到場,取得較完整的資料後,當下就要求年代旅遊陳述意見。
湯文琦指出,觀光署是在16日接獲陳述意見,完成必要程序後,認定年代旅遊積欠債務已超過新台幣1千萬元,為了維護旅客權益,同時避免國家形象受損,因此火速開罰。她說:『(原音)站在主管機關的立場,我們其實是以消費者的權益為優先,因為我們也怕消費權益受損的狀況變更嚴重,那如果說它之後出團,又發生這樣的狀況,其實是對我們整個國家形象跟消費者權益,都是非常不好的事情。所以它陳述意見16日回覆給我們之後,我們就馬上做這樣子的一個處分,沒有浪費半天的時間。』
至於原訂16日搭乘星宇航空到富國島的年代旅遊團,由於已支付機票和飯店的錢,但地接社因為款項未清不接待,因此已由領隊在機場請旅客簽署同意書,改為自由行。後續到4月底,還有430人購買年代旅遊行程,可依定型化契約來解約,年代旅遊除須將團費全額退還,還須賠償旅客,或約定轉由其他旅行社接手出團。
湯文琦也說明,年代旅遊在停業期間,應提出復業計畫,經觀光署檢視後,再決定是否能復業;若無法復業,也會繼續延長停業時間;但若這3個月能打消所有債務及資金問題,就有機會復業,不過仍會被列為重點高風險對象。
此外,品保協會16日傍晚也正式將美加旅行社公告「出會」,出會後,若無法補繳保證金,觀光署也可能將其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