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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記點」惹議 交長:盼在安全和民怨間取得平衡

  • 時間:2024-02-22 17:0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微罪不記點」惹議 交長:盼在安全和民怨間取得平衡
針對交通違規擬採「微罪不記點」方式處理引發爭議,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強調,是期盼在安全和民怨間取得一個平衡。(吳琍君攝)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等團體今天(22日)抗議交通部研擬將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採「微罪不記點」的方式來處理,強調人命安全不能走回頭路。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表示,去年交通新制上路、加強民眾檢舉和記點項目後,引發不少民怨和職業駕駛的抗議,因此才希望在安全和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交通新制去年6月底上路,除了路口不停讓行人將重罰新台幣6千元,也擴增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並加重違規記點處分,希望洗刷「台灣是行人地獄」的污名。不料卻引發不少民怨,許多家長因為接送小孩上下學臨時停車挨罰,小黃司機和貨車司機也不斷抗議影響生計。

為此,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透露,正研議將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採「微罪不記點」的方式來處理,結果引發「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等團體的抗議。

不過王國材22日出席觀光節大會時受訪表示,交通違規涉及罰款、民眾檢舉和記點3件事。其中罰款並未改變,仍須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開罰;但是在民眾檢舉和記點方面,希望援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當中「微罪不罰」的精神,期盼在安全和民怨間取得平衡。他說:『(原音)所以我們也經過一個討論,現在的方向:罰款不變,從「微罪不開放檢舉」或是「微罪不記點」的方式來討論,現在大概用(新台幣)1,200元來做。那這個「微罪不處罰」事實上在過去我們裁罰的細則裡面也有相關的規定,比如說現在超速10公里以內是不罰的,還有酒駕0.02毫克以下是不罰的、超重10%以內也不罰,所以我們引用這樣「微罪不罰」的方式,到這個民眾檢舉還有記點這個部分,希望在安全、還有民怨中間,取得一個平衡。』

王國材強調,要重罰民眾違規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應負責將交通環境整頓好,讓民眾不容易違規,因此檢討民眾檢舉和記點項目,也是在此之前採取的權益措施。

此外,由於處罰條例的原則是違規事項越重大、罰鍰越重,因此針對部分罰鍰在1,200元以下,但對交通安全危害較大的項目,交通部也已將處罰條例修正版送到立法院,由三黨來討論哪些項目要提高罰鍰,希望系統性地解決目前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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