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14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27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並由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布。根據央視報導,人大常委會議26日提前審議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建議對離崗離職的涉密人員實施「脫密期」管理,並針對特定的工作秘密,依法採取措施。
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19條規定,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草案還建議增加規定,要求機關、單位對離崗離職的涉密人員實行「脫密期」管理,包括在其間對個人進行保密教育、清退涉密載體(軟體或平台)。
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結束後,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對知悉的國家秘密繼續履行保密義務;如有違反規定,機關、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處置措施。
工作秘密也被納入重點考量
除了國家秘密受嚴格規範外,工作秘密也被納入重點考量,機關、單位獲取的非國家秘密,若洩漏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將根據工作秘密管理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中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表示,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明確保密工作基本原則,進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監管措施,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他強調,14屆全國人大2次會議召開在即,開好這次大會,對動員民眾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黨中央確定的戰略部署上來,奮力完成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