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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頒布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共強化資訊控制力道

  • 時間:2024-02-29 18:5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中國頒布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共強化資訊控制力道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的修訂,對外國機構在中國勢必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路透社/達志影像)

日前,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保守國家秘密法》的修訂案,這是2010年頒布以來首次修訂,將於今年5月正式生效。修訂內容是涉及到任何資訊都可能被納入「敏感資訊」,特別是增訂「工作秘密」,規定內容指出當政府機關或黨政單位取得「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洩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時,應該「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換言之,為了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任何資訊都可能被劃入保密的範疇,就連公開資訊也會受到限制,顯然,中共對內控制趨緊,對外更有警告的意味。

習近平的不安全感 立法強化對內控制

近年來,中共持續增修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法》只是其中一部,可以說,這個最新的立法動作,除了是要完善對內對外的控制,更是讓政府在資訊保護的力道更強,提供任何壓制手段的制度工具。去年7月中共也實施新版的《反間諜法》,這已經造成許多在中國的外國企業及單位不安心理,任何在中國取得的資訊都可能被視為竊取機密和情報,當時美國就升高對中國的旅行警示。如今,新版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即將上路,將讓外國機構在中國取得的任何資訊更具風險。

《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後,所謂的「工作秘密」範圍更加廣泛,只要被認定是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資料,無論是否公開或列為保密,都可能被認定是洩漏或不當取得,可以說,這樣的立法並不是將法條規範更為明確,反而是讓任何資訊更為模棱兩可,而掌握權力的保密人員都可以恣意定義何謂「不利影響」,進而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可以想像的是,在 《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後,中國「國家保密局」握有更彈性處理「依法保密」的裁量空間,甚至是片面來要求「資訊公開與保密」的認定。

哪些資料是要「保密」? 中共說了算!

《保守國家秘密法》的修訂版本也強化對「工作秘密」的管理,明確規定「堅持中國共產黨對保守國家秘密工作的領導」,雖然由「國家保密局」來執行,但「以黨領政」的統治格局下,無論是公開還是保密的資訊都是「黨說了算」!歸納近年來中共強化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這一方面顯示中共對「安全威脅」提高警惕的認知,另一方面也凸顯習近平對「政權安全」的危機意識,說白了,就是習近平「不安全感」的加劇。如果說,中國正面臨著國際情勢的外部挑戰,其實習近平更擔憂內部潛在對手裡應外合的壓力。

對習近平而言,邁入第三任期必須建立更堅固的領導階層,尤其是排除任何不利掌權的因子,那麼就必須透過縝密的立法規劃來產生威嚇、震懾的效果,同時可以藉由法律工具來肅清內部挑戰勢力,那麼以「國家安全」為名的立法動作就有了正當性。中共對保守國家秘密任務就握有絕對的領導位階,當然習近平掌控下的黨政,在各種「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讓對內宰制的工具俯拾即是,特別是「安全」、「利益」的認定標準範疇之廣,隨時都可能踩到紅線的政治風險,寧左勿右必然風聲鶴唳。

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這無疑會對外產生警示的作用,對外國機構在中國勢必帶來更多的不確定性,無論是經營、投資的風險升高,就連一些非營利或學術性質的科研交流合作都會產生壓力,進一步讓中國與國際社會的距離拉遠,中國更為封閉、不透明,外界無法掌握中國現況,甚至會誤判。當然這不會是中國最後一次強化國家安全的措施,中共在修訂《保守國家秘密法》後也宣告,將另行制定《工作機密管理辦法》,這會涉及接下來有關資料保密的具體作業流程規範,無論如何,這都表示中國的風險劇增,世界各國要與其往來必須小心為妙,台灣更要謹慎為要!

作者》吳瑟致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台灣智庫諮詢委員、中國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海基會無給職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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