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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研議國家防範酷刑機制 須具效率、資源及公權力

  • 時間:2024-06-26 17: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人權會研議國家防範酷刑機制 須具效率、資源及公權力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資料照/中央社)

民間團體呼籲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並建立「國家防範酷刑機制」。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今天(26日)表示,人權會希望在2年內完成「國家防範酷刑機制」子法規的設置;至於機制如何設計,目前仍在思考何種方式最有效率、最能節省資源,且具備一定程度的資源及公權力。

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所謂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某人或第三者所做或涉嫌的行為而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某人或第三者,或基於任何方式為歧視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

6月26日是「國際支持酷刑受害者日」,包括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7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政府及國會盡速通過「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並建立「國家防範酷刑機制」(National Prevention Mechanism, NPM)。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則回應表示,人權會已將「國家防範酷刑機制」的設置列為中程計畫,希望能在2年內、本屆人權會委員任期結束前完成子法規的建置。

高涌誠指出,聯合國非常重視反酷刑,尤其是建立事前防範的機制,並希望各國都能推動。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後,便訂定「防制酷刑機制訪視試行計畫」,以聯合國的標準檢視各機關、機構的措施或制度是否有可能違反反酷刑公約。行政院提出「禁止酷刑公約及其任擇議定書施行法」草案時,也確立台灣要建立防範機制,目前希望由人權會負責建置,但形式尚未確定,仍在參考各國不同的狀況,希望能提出一個好的版本。高涌誠:『(原音)不一定是一個委員會,目前為止也有多部門,譬如說像我們現在的監獄行刑法其實有一個叫做「外部視察小組」,「外部視察小組」在世界其他國家也可能就是一個機制,只是說我們現在沒有一個整合,沒有整個透過NPM的設計,國家要怎麼設計、去做,所以也有可能是由各個領域來做。』

高涌誠舉例,除了監獄行刑法有關「外部視察小組」的規定外,包括國防部、教育部、衛福部等都有類似任務編組,只是缺乏整合,但由於橫跨各部會,由新機關統合相當困難,國家人權委員會還在思考何種機制最具效率、最能節省資源,且必須有一定程度的資源及公權力。

高涌誠指出,「國家防範酷刑機制」將會針對各種場域提供指引,事先預防並加強理解,包括從人格尊嚴的角度思考,以達到反酷刑公約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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