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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才配偶時薪 勞部:不得低於200元

  • 時間:2017-07-28 14: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外國專才配偶時薪 勞部:不得低於200元
勞動部 (央廣檔案照片)
為提高我國攬才與留才誘因及彈性需要,勞動部今天(28日)公告,外籍專業人士隨同居留的外國籍配偶,在台灣可從事專門技術部分工時工作,時薪不得低於新台幣200元。另外也同時新增外國人從事運動教練、運動員、藝術及演藝工作可透過會商機制取得工作資格。
勞動部表示,依據現行規定,外國人從事專門技術工作,其每月薪資不得低於新台幣4萬7,971元。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取得工作許可後,其配偶可以隨同來台居留,但因配偶為需照料家裡,部分有從事部分工時需求,然而部分工時工作的薪資很難達到新台幣4萬7,971元標準,造成外國專業人士的配偶隨同來台意願降低。
因此,勞動部28日修正審查標準及薪資公告規定,外籍專業人士隨同居留的外國籍配偶,在台灣可從事專門技術部分工時工作,時薪不得低於新台幣200元,以目前台灣的外籍白領人數約1萬8千來看,受惠人數約超過萬人。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副組長陳昌邦:『(原音)因為部分工時我們也是以最低門檻4萬7,971去計算,換算時薪每小時約200元,所以我們也規定時薪不得低於200元。』
此外,為促進國家體育發展,外國人從事運動教練及運動員,可比照專門技術工作新增會商機制,也就是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後,就可符合資格,以增加引進人才彈性。至於外國人從事藝術、演藝工作資格條件以及工作場地,也新增會商機制,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後,得免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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