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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關說 司改委員促立妨害司法公正罪

  • 時間:2017-08-12 14: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為了杜絕金錢以及政治勢力干預司法,司改委員利用總結會議的「綜合建言」階段,再度重申「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必要性。司改委員、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表示,希望透過這項立法,可以為政治人物的行為畫出紅線,他也說,既然分組會議獲得共識,也希望能獲得總結會議的支持。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12日在總統府登場,在「綜合建言」階段,各分組委員重申改革主張,其中督促政府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是不少委員有交集的發言焦點。
司改委員、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表示,司法的核心就是獨立,沒有獨立的司法就沒有公正信賴,他認為,金錢以及權力是影響司法獨立2大因素,雖然已經有相關法令規範金錢賄賂行為,但針對政治關說卻沒有明確的法律紅線,既然分組會議全力支持相關立法,他也希望總結會議也能共同支持。陳宏達說:『(原音)我在第5分組提案訂定妨害司法公正罪,特別包括妨害司法調查及執行罪,也就是希望畫出政治人物應該遵守的紅線,建構司法人員以及未來參與審判的人民免於不當干涉的防護罩。』
司改委員、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也認為,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確實有其必要性,因為在台灣,就算政客施壓關說或被調查人員說謊進一步影響判決結果,也不會有刑事責任,他認為這並不合理。吳巡龍說:『(原音)當聯邦司法警察在調查犯罪時,犯罪嫌疑人或證人對聯邦警察說謊,會構成不實陳述罪要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我國即使發生兇殺,證人或犯罪嫌疑人對警察說謊,即使影響後來偵查及審判結果,也不會負任何刑事責任,這種合理嗎?』
司法委員、城邦集團首席執行長何飛鵬也說,只要能增訂「妨礙司法公正罪」就有機會讓政治人物收斂、讓強勢財團知道關說行為是有問題,他希望總結報告能正視這項訴求,讓司法改革獲得民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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