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策進會養肥貓? 陸委會駁斥
- 時間:2017-10-06 18:4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至於辦公空間,陸委會指出,策進會在2000年以財團法人形式成立時,依法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登記,並向陸委會租用部分區域做為辦公處所,而租用的45坪空間,主要用於我與港方召開工作會議、經濟合作委員會及文化合作委員會會議的會議室,另也兼做策進會董事長辦公及接見訪賓用的辦公室。
陸委會強調,策進會成立至今已協助我政府有效提升台、港官方互動層級,包括將駐港機構由「中華旅行社」更名為具官方性質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不僅如此,台、港政府簽署「銀行業監督管理合作瞭解備忘錄」、「台灣與香港間航空運輸協議」,現在則在協助政府推動「避免海運事業雙重課稅協議」、「食品安全合作備忘錄」等協商事項,是一個有績效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