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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批准草案 星宇航可望依新規定申設

  • 時間:2017-10-07 09:5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交部批准草案 星宇航可望依新規定申設
前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國煒積極籌設星宇航空,相關營運規劃12日首次曝光,預計公司成立後第一個6年,機隊規模達24架、員工3500人。圖為星宇航空飛機示意圖。(取自星宇航空後援會臉書)
(圖:中央社)
交通部今天(7日)表示,已在6日傍晚批准「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可望年底依新規定申請成立星宇航空。
交通部長賀陳旦出國參加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運輸部長會議,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是第一職務代理人,他今天受訪時表示,他6日傍晚批准民航局提出的「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
協助張國煒對外發言的前長榮航空發言人聶國維表示,只要「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正式實施後,就會依新規定向民航局提出完整營運計畫書,申請設立星宇航空。從草案預告期兩個月來推算,預計正式實施日期是年底前。
張國煒去年11月宣布籌組星宇航空,但認為現有規定不合理,同時也有立法委員要求檢討相關規定,提升航空業競爭力。依據目前「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非航空業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設立至少要5年以上,且近3年每年營業收入要達新台幣60億元;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還必須具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條件。
交通部同意的修正草案,改以能力及財力做為核准成立航空公司的主要考量,不再規定公司成立年限,但仍必須以公司或企業名義申請,同時取消「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門檻。
另外,新成立航空公司的業者,要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並要有航務、機務、飛安、機隊、品管等5大飛安主管經營團隊,同時至少要有3架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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