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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創首例 透過微信作證不必上法院

  • 時間:2017-10-19 16:4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廣州創首例 透過微信作證不必上法院
微信(網路圖片)
透過社群平台微信提供的程式功能,廣州市越秀區法院18日創中國大陸首例,實現證人不需親自出庭、透過微信作證。作證的警察說,這樣可節省奔波時間,方便許多。
中國經濟網報導,今年4月在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發生一起竊盜案,執勤的便衣警察逮住偷竊他人手機的現行犯,但因為現場沒有監視器錄影,嫌犯矢口否認。
18日下午,廣州市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作為證人,當時執勤的警察並未親自到庭,而是登錄該法院在微信的數位遠端平台,透過臉部辨識及身分認證後作證,法官可根據需要切換畫面。
報導說,這次中國大陸首例的微信庭審是按照「公安部居民身分證網路應用國家標準」執行,證人微信作證將被全程錄音錄影存檔。
作證的警察說,以前聽到要出庭作證就頭痛,因為太麻煩,來回奔波、等候庭審、筆錄等,往往一折騰就是半天時間,手邊還有其他工作要做。現在就方便多了,不用再路途奔波,就算天氣惡劣也不怕,還節省了時間。
廣州市越秀區法院院長萬雲峰說,微信作證的便利性可以顯著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有效節省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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