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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控爽拿市府標案 鄭麗君駁斥並擬提告

  • 時間:2017-11-03 12: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遭指控爽拿市府標案 鄭麗君駁斥並擬提告
駁斥立委不實指控,文化部長鄭麗君要提告(文化部提供)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與台中市議員黃馨慧今天(3日)在立院舉行記者會,指控文化部長鄭麗君所投資的子公司,爽拿台中市府經濟發展局新台幣700萬標案。
黃馨慧表示,經發局業務主責招商引資、增加投資機會,但經發局長呂曜志卻把預算資源給了前東家台經院500萬元的標案、又讓他的富好友鄭麗君投資的子公司連兩年拿到商圈輔導標案;且文化部這一年來挹注台中市府新聞局和文化局等局處幾十億元的預算,她要求政風處及檢調應介入調查當中有無對價關係。
對於指控,鄭麗君在立院朝野協商前受訪時澄清,強調議員與立委的不實指控令她感到痛心,並對於惡意誹謗,已請律師研議準備提告。
鄭麗君表示,她在就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之前,即已辭去慕哲社會企業董事長,就任立委後即卸任慕哲董事職務,至今未經營營利事業,何來獲得標案之說?且民代指控她涉入文化部挹注中市府幾十億,例如近期核定之國家漫畫博物館,原計畫由台中市長林佳龍向文化部前部長洪孟啟所爭取,也由行政院前院長張善政召開過協調會表示原則支持,後來才由她繼續評估核定。因此,慕哲社企與中央支持台中建設兩事毫無關聯。
鄭麗君說,對於盧秀燕及黃馨慧議員,不但汙衊青年推動社企,甚而將中央支持台中發展汙名化,實感痛心。且有關以「對價」、「圖利」等字眼指控污衊、誹謗名譽,她將請律師提告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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