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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疑涉國安法 調查局:合法搜索

  • 時間:2017-12-19 18: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王炳忠疑涉國安法 調查局:合法搜索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19日清晨6時在臉書直播,遭疑涉違反國家安全法,遭調查局人員和員警持搜索票要求配合。
(圖:中央社)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4人疑涉國家安全法,住處遭搜索,調查局今天(19日)晚間發布新聞稿,說明搜索過程一切合法。
調查局指出,本案自立案調查到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均全力配合檢察官指揮,為順利執行作為,於案件開辦前,先行完成搜索票、傳票及拘票聲請。調查局執行人員在執行證人查證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96之1條第1項、第175條規定,先後使用證人通知書、傳票通知證人到場查證,惟遭當事人拒絕,經報請承辦檢察官指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出示拘票拘提當事人。
調查局表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但…認其在場於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因而調查局執行人員於律師要求進入搜索現場時,經請示承辦檢察官後,依據規定,未同意被搜索人的律師於搜索期間進入搜索現場。
另外,由於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搜索應保守秘密。」並考量偵查不公開原則,執行人員依法禁止被搜索人使用社交軟體進行現場直播,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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