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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犯遣中民眾叫好 法務部:中方做法表象

  • 時間:2017-12-28 11: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詐欺犯遣中民眾叫好 法務部:中方做法表象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左)質詢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右)(圖:擷取立院視訊系統)
涉及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的台籍嫌犯在中國大陸遭到重判,引發台灣對於電信詐欺的刑度過輕、束手無策的疑慮。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28日)表示,中國對於詐欺犯的判決刑度是依照數額,看似雷厲風行,但只是表面;台灣則是依照在犯罪集團中所擔任角色及所犯罪數而定,只要證據夠齊全,有可能判決10年以上,不可說刑度不嚴。

肯亞跨境電信詐騙案日前在中國大陸北京一審宣判,2名台籍主嫌張凱閔、林金德被判15年,其餘主犯的刑期也都超過10年,引發台灣對於跨境電信詐欺刑度是否過輕,導致中國不願將詐欺犯遣送回台受審等疑慮。
對此,民進黨立委葉宜津28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關切,民間對於詐欺犯被遣送中國竟然拍手叫好,凸顯台灣對於詐欺犯是否束手無策?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相關說法過於民粹,中國的做法只是表象,無法長久。蔡碧仲說:『(原音)快不一定縝密、不一定好,一個審判一定除了快以外還要正確,如果勿枉勿縱做不到,你再怎麼快這個東西終將不持久。大陸看起來是雷厲風行,但是有關判決的正確性,最起碼在台灣,國人寧可在台灣被判,他也不願意到大陸去。』
蔡碧仲表示,中國對於詐欺犯的判決刑度是以數額而定,但台灣法院則是依照被告在犯罪集團中所擔任的角色及所犯罪數而定,例如出資者、車手頭或是主要聯繫者,依照現有的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條例等論刑,只要證據夠齊全,判處7年、10年不是問題,「不可謂不嚴」。
蔡碧仲強調,跨境詐欺是台灣恥辱,台灣向來嚴予訴追、毫不寬怠,但必須透過跨境合作偵辦、查獲集團首謀,量處重刑才能瓦解犯罪組織,達到根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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