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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發文奧會 促儘速頒發奧運獎牌

  • 時間:2018-01-05 22:3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體育署發文奧會 促儘速頒發奧運獎牌
圖為陳葦綾在2008北京奧運出賽。(檔案照片)(路透社/達志影像)
體育署今天(5日)發文給中華奧會,希儘速頒發陳葦綾與盧映錡遞補的奧運金、銀牌,也盼奧會能加速申請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補發,善盡照顧優秀運動選手之責。
體育署今天發出聲明稿表示,經調查後發現盧映錡遞補的2008北京奧運銀牌,中華奧會已在去年7月就收到;陳葦綾的奧運金牌也在去年10月寄抵台灣。根據國際奧會規定,奧運獎牌頒發需在公開場合,且由國際奧會委員親自頒獎。
基於維護選手敘獎權益,表揚選手為國爭光殊榮,體育署今天發文奧會,應本於權責儘速辦理公開頒獎儀式,並依程序速提文件送署審議核撥。
陳葦綾在2008年北京奧運女子48公斤量級,以抓舉84公斤、挺舉112公斤、總和196公斤鍍銅,國際舉重總會(IWF)在去年3月5日宣布,因金、銀牌得主,中國名將陳燮霞與土耳其女將奧茲康(Sibel Ozkan)雙雙被驗出使用禁藥,因此奧運獎牌被追討繳回,陳葦綾遞補成為金牌。
盧映錡也是京奧女子63公斤量級銅牌得主,當年她以抓舉104公斤、挺舉127公斤、總和231公斤奪銅。國際奧會(IOC)在2016年11月宣布京奧銀牌得主、哈薩克女將涅克拉索瓦(Irina Nekrassova)禁藥呈陽性反應,因此剝奪她奧運銀牌的資格,盧映錡也獲遞補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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