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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簽行政契約 辜嚴倬雲潘維剛反對

  • 時間:2018-01-30 11:4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婦聯會簽行政契約 辜嚴倬雲潘維剛反對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主任委員辜嚴倬雲委任律師嵇珮晶(前中)30日表示,辜嚴倬雲反對簽不清不楚的行政契約。左為婦聯會會員潘維剛。
(圖:中央社)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前主任委員辜嚴倬雲委任律師嵇珮晶今天(30日)表示,辜嚴倬雲反對簽不清不楚的行政契約;婦聯會會員潘維剛也反對簽署,主張透過司法還婦聯會公道。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明天(31日)將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討論並表決是否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簽署行政契約。
潘維剛上午在多名婦聯會會員與律師葉慶元、嵇珮晶等人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婦聯會會員明天出席會議,投票反對簽行政契約。
潘維剛表示,婦聯會沒有鴿派、鷹派,也沒有公司派、市場派或改革派、反改革派,現在面臨關鍵時刻,選擇投降還是奮戰到底?
她說,婦聯會非附隨組織,沒有不當黨產,為什麼要簽行政契約?簽署行政契約後,婦聯會自動解散,且捐出9成資產、放棄所有訴訟,這樣的約要簽嗎?簽了之後就可以保證不被追殺嗎?她認為,只有司法才能還婦聯會公道,應該透過法律捍衛婦聯會權利。
辜嚴倬雲委任律師嵇珮晶說,辜嚴倬雲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反對簽不清不楚的行政契約;婦聯會開啟協商的3前提為確定婦聯會非附隨組織、確定婦聯會沒有不當黨產、全面解決所有爭議,但這3個要求無法體現在行政契約,現在婦聯會是否為附隨組織或有沒有不當黨產變得不清不楚,結果傷害婦聯會的歷史地位,因此辜嚴倬雲不能同意簽行政契約。
葉慶元表示,政府可以有主張,但人民有依法訴訟權利,社團是否要解散,要經會員代表大會同意,非社團負責人可以決定,一定要取諸公決。
婦聯會因無法交代勞軍捐流向,去年與內政部、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展開協商,三方於去年12月29日簽署備忘錄,包括婦聯會願捐新台幣343億元給國庫,旗下4個基金會將完成董事會改選,納入社會公益人士等,並於1個月內簽署行政契約。不過,婦聯會內部卻傳出不同聲音。依規定,會員代表大會只要超過三分之一票數不同意,行政契約就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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