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遠雄擬展延大巨蛋審查會90天 北市不同意

  • 時間:2018-03-20 22:4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遠雄擬展延大巨蛋審查會90天 北市不同意
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林洲民(圖)23日說,針對大巨蛋復工時程,市府絕對沒有既定時程,且大巨蛋所有審查都是法定程序,市府3項審查進度「沒有辦法設時程表」,且台建中心還在審。
(圖:中央社)
北市府4月3日將召開審查會審議大巨蛋案,但遠雄不服都發局認為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看法,昨提出展延會議90天申請。都發局長林洲民今天(20日)說,遠雄對法規有誤解,不會同意展延。
遠雄公司在今年2月27日掛件申請提送第4次變更設計至都審委員會審議大巨蛋案,都發局依遠雄申請在3月12日發送都審委員會開會通知單,在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但遠雄昨天發函申請審議會暫緩並展延90天。
林洲民今天受訪表示,遠雄對法規認知有誤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是針對都市防災等事項作綜合討論,不是認定建照及建築技術規則,且都發局對展延申請有准駁行政處分權責。
他說,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已通知相關委員、地方代表及關心大巨蛋公民團體,難以更改會議時程,所以不會同意遠雄申請展延案。
遠雄的公文提及,都發局日前函文認為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的第97條和127條規定,但大巨蛋核准建照是都發局依法定審查程序核發,且先前召開都審會時,都發局都未提及相關內容,都發局已違反行政程序法。遠雄提到都審委員會不是建築技術規則的主管機關,依程序應由營建署解釋並釐清,爭議未排除前,都審會審查程序已無意義,依規定向都發局申請展延會議90天。
停工近3年的大巨蛋日前被外界發現屋頂已近完工,林洲民當時提及,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127條規定和97條規定。前者規定是針對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道路路面以下7公尺;後者則是安全梯未銜接地面層。林洲民說,大巨蛋案去年通過台灣建築中心審查性能式法規,但建築技術規則還未送至台建中心審查,最好辦法就是送回重審。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