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師孟調卷查扁案 司法院:須定讞才能調卷
- 時間:2018-04-11 11: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有媒體報導指出,監委陳師孟秘密發函給台北地院,要求調閱前總統陳水扁案第一次開庭至一審宣判無期徒刑期間的所有開庭錄音、錄影檔及承審庭長蔡守訓、法官吳定亞等判處陳水扁有罪的評議簿,以調查2008年間更換扁案承審法官程序是否合法。
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志揚、林德福11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關切,若扁案相關案件還未定讞,陳師孟調卷是否會影響判決。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答詢時表示,陳師孟正式發公文,希望調取扁案某天的開庭紀錄,但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325號解釋,裁判未確定的案件不能調卷;不過,司法院還在瞭解陳師孟所調卷的案件是否已定讞。呂太郎說:『(原音)未確定的案件監察院不能調卷,大法官已作成325號解釋,我們會依照大法官解釋處理,第二個案件是因為他所調的涉及機密案件,我們沒有辦法瞭解,所以我們發文現在已經在審理中的台灣高等法院查明,到底那天開庭的案件是否已經確定,這個我們沒辦法去開,因為它是機密案件,所以我們請高院來查明。』
林德福追問呂太郎,承審的法院是否應該提供陳師孟所要的資料?呂太郎說,監察法施行細則也有規定,案件繫屬中不宜調卷,若未判決確定,法院就會拒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