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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GDPR將上路 學者勉先落實個資法

  • 時間:2018-04-13 18: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則(GDPR)即將上路,台灣該做何準備引發民間團體討論。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13日)舉行論壇,不少學者專家都認為,GDPR還在發展當中,許多細節還需要進一步觀察,但如果台灣可以落實自己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就不需要擔心太多。

俗稱「歐盟個資法」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將在5月全面實施,未來只要是蒐集歐盟公民個資的企業,就算不在歐盟境內,也可能受到GDPR的管轄,因此受產業界高度關注。為了瞭解台灣「個資法」是否有需要因此進行檢討,台灣人權促進會以及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13日舉行論壇,交換各界意見。
儘管外界以「史上最嚴格個資法」來形容,但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定基認為,並不是只要使用歐盟人民資料就必須適用GDPR,他認為GDPR是「有條件」的域外效力;劉定基進一步指出,在GDPR下是禁止「綑綁同意」,這對產業來說,是比較麻煩的規定,不過,他認為,如果台灣可以落實個資法,那就不用過度擔心GDPR。劉定基說:『(原音)它的差異是有限的,真正關鍵在於如果台灣的公務跟非公務機關,在現在這時刻真的能百分百符合台灣個資法規定,其實不需要擔心GDPR。』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余若凡也說,GDPR對台灣影響並不大,台灣企業也不會是第一波被執法的對象,但因為台灣個資法並沒有完整被落實到產業,這連帶對未來GDPR的接軌也會出現問題,不過這需要進一步觀察。余若凡說:『(原音)台灣產業在台灣個資法中,沒有很完全地被實施,其實所有的operation還有整個規劃個資要如何處理的時候,其實會有一個落差,因為歐盟規定有很多細節,比方要72小時通報,你系統有沒有辦法做到這樣的狀況。』
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所長葉奇鑫建議,台灣應對個資法成立專責機關,除可以統一解釋法令、落實執法外,也能對接國際相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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