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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愛荷華州簽署新法 胎兒有心跳就禁止墮胎

  • 時間:2018-05-05 10:47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丘其崇
美愛荷華州簽署新法 胎兒有心跳就禁止墮胎
南投縣一名孕婦超過預產期,但害怕催生仍堅持自然產,妊娠41週陣痛到醫院待產,羊水一破,卻掉下墨綠色胎便,胎心音監測也發現胎兒心跳不穩,緊急剖腹產,生下健康女娃。示意圖非當事嬰兒。(南投醫院提供)
(圖:中央社)
美國愛荷華州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4日將一項禁令簽署成為法律,規定一旦胎兒的心跳可被偵測到就禁止墮胎。胎兒最早會在懷孕六周時出現心跳。
這項由共和黨所控制愛荷華州立法機關通過的法案,預計將引發法律論戰。
共和黨籍州長雷諾茲在簽署法律後發布聲明表示,「我了解並預料這將可能會在法庭上受到挑戰。」
對於這項被認為是全美最嚴格的法律,批評人士表示,這項所謂的「胎兒心跳」法(fetal heartbeat)將會讓許多女性在發現自己懷孕之前,就已被禁止墮胎。這項法律排除了性侵或亂倫的受害者。
在激烈辯論後,愛荷華州立法機關2日通過這項法案。
共和黨議員隆格蘭(Shannon Lundgren)表示,「我們正踏出勇敢的一步…去告訴這個國家,愛荷華州將保護最脆弱者。」
民主黨議員維塞爾—科瑞斯契爾(Beth Wessel-Koreschell)則反駁,這些議員認為「他們比醫學專家更知道甚麼是好的醫療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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