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政院通過行政區劃法 各級政府可調整行政區

  • 時間:2018-05-17 12: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政院通過行政區劃法 各級政府可調整行政區
行政院會3日通過「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擬將以區段揭露實價登錄價格改為「門牌揭露」。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圖)出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修法後將改為由買賣雙方在申請房屋移轉登記時,共同申報實價登錄,資訊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天。
(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17日)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賦予各級政府推動行政區域調整的法源依據。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希望能早日完成立法,以因應未來國土空間改造,減緩城鄉落差及資源分配失衡的現象。

行政院會17日通過內政部提出的「行政區劃法」草案,內政部指出,目前台灣行政區域共有6直轄市、16縣市、368個鄉鎮市區,行政區域間人口差距很大,影響治理與行政效率,且直轄市未能肩負起「領頭羊」的角色,不但沒有帶動整體區域發展,反而對於周邊地區的人口、資源、產業及建設造成強大磁吸效應。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若想調整行政區劃,沒有法源可依循,因此,「行政區劃法」賦予各地方政府調整行政區域的法源基礎。「行政區劃法」是指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主要是明訂行政區劃計畫的提出、審議、核定、發布及實施等程序,屬於程序法,且草案規定可採「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2種方式進行。
花敬群強調,「行政區劃法」只是訂出相關程序,現階段並沒有外界關注的實質調整計畫。他說:『(原音)在這個機制底下,我們就會採取由上而下或由下而上來進行行政區劃,例如說,你可以由中央政府來下達命令,來往下做行政區域的調整,也可以由下,直接由鄉鎮市區來啟動行政區劃,所以本質上行政區劃法,目前它在法治作業上,它是把行政區域調整、變更等等法治程序,我們把它規範的清楚,遊戲規則訂清楚。』
對於北北基等區域合併問題,花敬群表示,現階段完全沒有預設立場,對於民間有關行政區域調整的聲音,內政部會持續蒐集意見,供行政院與各級地方政府參考,若有地方政府想要推動行政區劃調整,內政部也會積極協助配合。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