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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轉移爭端告上WTO 美中唇槍舌戰

  • 時間:2018-05-29 07:01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技術轉移爭端告上WTO 美中唇槍舌戰
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位於瑞士日內瓦總部。(路透社/達志影像)
美國和中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大使,28日就美國總統川普主張中國竊取美國智慧財產一事你來我往、相互交鋒。這項議題已引發WTO的兩起訴訟案、以及白宮計劃對中國商品祭出的懲罰性關稅。
美國駐WTO大使謝伊(Dennis Shea)表示,「強迫技術轉移」對試圖進入中國快速成長市場的企業來說,經常是一項不成文規定,特別是如果他們的合作夥伴是中國國企或國營企業的話。
謝伊說,中國的許可與行政法規,迫使那些想和中國打交道的外企要分享技術,中國政府官員可以利用模糊的投資法規來實施這項技術轉移要求。
根據路透社取得的謝伊談話影本,他在WTO的爭議處理機構會議上說,這不是法規,事實上,正是中國自己的法律在迫使這件事成為可能。基本上,中方已經決定就中國的產業政策採取一種系統性、由國家主導、非市場性尋求其他WTO成員國尖端技術的作法。
謝伊表示,這對外國投資人是一種雙輸的主張,不只是美國而已,只要中國的政策持續不受檢驗的話,所有國家都會發現他們的競爭力遭到侵蝕。
川普已針對指控中國竊取美國的智慧財產一事,對中國貨品宣布一項500億美元的關稅處罰方案,而美中雙方並在今年稍早就此事向WTO告狀。
對此,中國斷然駁斥謝伊的批評,中國駐WTO大使張向晨表示,中國沒有強迫技術轉移這種事,美國的說法是一種「有罪推定」。
張向晨說,事實是,中國沒有法規措施要求外企技術轉移,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相信在中國的美國公司,面臨交出技術的義務,但卻製造不出一個證據來。
張向晨表示,根據美國觀點,中國以合資規定、對國外證券的限制和行政許可程序等,迫使美企移轉技術,但事實上這些規定中,沒有一個是需要外國公司進行技術轉移。
法律專家說,華府需要WTO的支持來實施與WTO相關的法規,而中國則全盤拒絕這項關稅計畫並訴諸WTO來阻止。
根據WTO規定,一旦爭端未能在提出的60天後和平解決,申訴方可以要求一個專家小組來裁決,使爭端升級並衍生為一起將耗費數年來解決的法律案件。
在3月23日向WTO提出控訴的美方,可以利用28日的爭端會議來採取這項步驟;而中國則可在下個月的會議中採取同樣作法,來啟動WTO爭端解決機制的下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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