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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理黨產條例釋憲 憲法法庭交鋒

  • 時間:2018-07-10 18:3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是否受理黨產條例釋憲 憲法法庭交鋒
針對監察院能否就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10日)下午開庭。(劉玉秋 攝)
針對監察院能否就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10日)下午開庭。監委主張,監察院依據監察調查權聲請釋憲,是歷屆司法院大法官所自豪並為世人所稱頌,司法權不宜任意退縮,期待大法官受理監察院聲請之釋憲案;不過行政機關代表、政委羅秉成則質疑,監察院沒有權利可以用調查權的名義調查法律是否違憲,此例一開將造成憲政秩序混亂,他認為司法院不應該受理本件聲請。

監察委員仉桂美等人去年3月在監察院會提案經全體監委同意後,對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10日在憲法法庭召開釋憲審查說明會,邀集學者、監院、行政院代表闡明觀點,並首度開放旁聽。
會中針對監察院能否就不當黨產條例聲請釋憲多所交鋒,監委主張,行憲以來,司法院大法官從未就監察院行使調查權聲請釋憲提出質疑,監察院代表甚至引述司法院長許宗力過去的說法,認為大法官就「行使職權」的看法狹隘,不應剝奪違憲審查的聲請權。監委仉桂美也說,司法權不宜任意退縮,期盼大法官能受理此釋憲聲請案。她說:『(原音)我們在憲法裡面非常清楚95、96條很清楚的有調查權,根據調查權我們受理陳情,行使我們的職權,然後回到發生疑義的時候,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條,發生疑義的時候,我們去聲請釋憲,我想體制上完全沒有問題。』
不過行政機關代表、政務委員羅秉成認為大法官不應該受理,因為監察院這次行使調查權,目的是要調查黨產條例是否違憲,但黨產條例是否違憲的目的,不是監察權所及,若大法官受理釋憲聲請,將會是個災難,憲政秩序將受到破壞。他說:『(原音)能不能不問目的,調查權要調查什麼?要處罰什麼?只要過程我發現法律可能違憲,我就可以發動釋憲,我認為這對立法院也好、司法院也好,都會構成災難的原因是因為立法院法案很容易就會被聲請釋憲,司法院恐怕會忙不完,會有很多、大量的釋憲案進來。』
而受邀的中研院研究員李建良、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輔仁大學副教授楊子慧等人認為監察院並非黨產條例的適用機關,本案恐不在大審法的適用範圍,主張大法官「不宜受理」;不過,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愛娥、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則認為,釋憲案受理與否,應由立法者來認定,而非大法官自己決定,他們建議大法官應採取最寬鬆的認定方式,受理此釋憲聲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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