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宗教團體法立法 徐國勇盼宗教界支持
- 時間:2018-10-18 17:1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徐國勇表示,台灣寺廟等宗教團體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力包括3個層面,包括道德情操、物質生活與文化藝術。有感於寺廟及宗教團體對於台灣社會的卓著貢獻與重要性,政府除了表揚與感謝,也積極從政策上保障宗教團體的健全運作及永續發展。
徐國勇指出,內政部作為宗教事務的中央主管機關,目前主要的宗教政策有兩大方向,包括完善宗教法制與深耕宗教文化。在完善宗教法制方面,現在的宗教團體分別是根據監督寺廟條例、民法和人民團體法成立,但是1929年制定的監督寺廟條例因時空環境變遷已不符現代社會所需,且許多規範違反了當代的人權精神與宗教平等原則。此外,民法或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並沒有顧及宗教的特殊性,宗教團體多有適用上的困擾,因此,內政部多年來一直在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希望能兼顧宗教團體與國家社會的發展。
徐國勇表示,深耕宗教文化就是指挖掘、保存與活用我國的宗教文化資產,具體來說,要善用台灣的宗教文化特色,打造文化觀光的新亮點,行銷到全世界,所以,內政部除了建置「臺灣宗教文化地圖網站」及APP外,也陸續把網站內容翻譯成英文、日文及韓文,讓國內外人士更能深入了解台灣宗教景觀的特色。
徐國勇說,希望中華道教團體聯合總會能持續引領信仰大眾,支持政府政策,也期待日後在宗教立法推動的過程中,各位道教界先進能給予支持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