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漁業署今天(5日)表示,針對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指控台籍漁船、台灣人投資的外國籍漁船涉非法漁業行為案,資料都是訪談,難以求證,但已展開調查,違規屬實會執法。
環境正義基金會在報告中引用11月訪問在6艘不同漁船上工作的7名印尼籍漁工說法,指控5艘台灣漁船涉及不法,並稱台灣政府單位執法不力。報告指出,涉及非法捕撈與漁工虐待的5艘台灣漁船中,有一艘掛巴拿馬旗,另一艘掛塞席爾群島旗,但並未透露漁船名。
一名漁工在報告中指稱,他工作的漁船每天約捕獲6至9隻海豚,出海3個月期間大約捕殺了300隻海豚;也有漁工表示,他們會以海豚作餌來獵捕鯊魚。
漁業署指出,EJF指控台灣籍漁船、台灣人投資的外國籍漁船涉嫌非法漁業行為案,目前相關資料都是由外國籍船員口述,難以求證,照片及影片尚無法明確連結至特定漁船,但是漁業署仍將就現有資料進行調查,倘查證違規屬實,將依遠洋漁業條例核處。
漁業署並說,關於EJF所提出的「提升全球漁業透明度」10項建議,其中7項已採相關作為,例如漁船須有專屬識別碼、須公布漁船許可證資訊、公布國際漁業組織IUU名單資訊、嚴密監控海上轉載、建立漁船資訊系統、懲處任何涉入IUU漁業的個人、採用國際上為漁船和漁業產品貿易制定明確標準的措施等,但是其中或有部分作為可再強化精進。其餘3項,漁業署說,包括公開漁船監控資訊、禁止我國人投資外國籍漁船、公布實際受益人資訊等項,因為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因現行法律尚無禁止投資等相關法規,無法施行。
此外,漁業署澄清,卸魚檢查都有配合港口魚市場作業時程,檢查員凌晨3時即赴港口監督,並輪班監看到漁船完成卸魚為止,並非部分環團所稱白天才到漁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