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今天(19日)表示,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適度延長境管期,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前總統馬英九和前副總統吳敦義今天針對出境管制期延長召開記者會,馬英九質疑,總統府依據什麼延長他們的境管期,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根本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他們將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對此,張惇涵表示,依據修正後的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卸任涉密人員的管制期間最少3年,視情形得延長1次,最多3年。而考量到國家機密公文最低保密期限為10年,對於涉密程度極高的重要人員如卸任總統、副總統等予以適度延長,符合法律規範及比例原則。
府方表示,對涉密人員的出境管制並不等於完全限制出境,對所有涉密人員更是一體適用,不分藍綠,只是需要依法提出申請,而現任者未來也必須適用相同的法律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