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除非有重大暴力之虞 徐國勇:不會限制人民集會蒙面

  • 時間:2019-10-07 11: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除非有重大暴力之虞 徐國勇:不會限制人民集會蒙面
內政部長徐國勇7日表示:除非有重大暴力之虞,否則不會限制人民集會蒙面。檔案照片/中央社

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關於集會遊行法中妨害身分識別的化妝限制的說法引發討論。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7日)在立法院強調,陳嘉昌沒有完整表達原意,從台灣長年的集會遊行看來,不可能限制人民,法條的規定非常明確。徐國勇也要台北市長柯文哲把依法行政的規定看清楚。

香港禁蒙面法引發爭議,但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日前在台北市議會答詢時表示,在台北市遊行也不能蒙面,未來會落實執法。不過,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不會在集會遊行禁止化妝。

對於集會遊行能不能化妝,中央、地方兩套說法,徐國勇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時表示,中央地方執法沒有不同,陳嘉昌沒有完整表達原意。徐國勇表示,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得」就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予以限制,從台灣長年的集會遊行來看,幾乎不會限制人民;除非有重大情資可以會產生重大違法行為,所以行政機關有裁量權。徐國勇說:『(原音)我們的集會遊行法第14條第6款,他是「得」,大家把他看清楚,「可以」、「得」。我要特別強調從台灣這麼多年的集會遊行,我們幾乎不限制人民不可以戴面具,除非有一些重大情資,可能產生重大違法暴力,可能在這部分會特別注意,在某部分會這樣。因為是「得」,所以給行政機關一個裁量權。』

徐國勇強調,香港是以行政權通過緊急法,換句話說行政權超越立法權,才會生爭議;但是台灣是由立法院制定法規,兩者不一樣。

他表示,基本上警察不會限制民眾上街頭不能化妝,因為集會遊行有時候有表演,還是會有化妝的情況,所以會看個案、看狀況處理,除非有重大暴力之虞事件才會限制。

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力挺陳嘉昌,表示台北市會依法行政,要求警政署不要讓警察為難。徐國勇也要柯文哲把依法行政的規定看清楚,再研議一下。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