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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保對象再放寬 年滿65歲配偶、子女、媳婦都可保

  • 時間:2019-10-08 16:1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農保對象再放寬 年滿65歲配偶、子女、媳婦都可保
勞動部放寬農保投保資格。(中央社檔案照)

勞動部今天(8日)指出,由於很多老農民為了子女或配偶農保資格不願釋出農地,農委會今年初修改規定,放寬投保資格,除了農民本人可以保留農保資格外,若全數將農地出租或移轉,其配偶、直系血親、公婆、媳婦,若年滿65歲、年資滿15年,也可保留農保資格,希望可以釋出更多農地給返鄉耕作的青農。

為了建立老農退休制度,農委會2008年祭出「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若於2008年11月26日前參加農保的被保險人,於年滿65歲,且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只要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農業主管機關指定的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因而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都可繼續參加農保。

不過,很多老農民因為年邁,都是由親人負責耕作,為了子女或配偶農保資格不願釋出農地,勞保局表示,農委會今年初已放寬規定,除農地所有權人外,如果配偶、直系血親、公婆或媳婦以該被保險人所有農地參加農保,且符合年滿65歲、農保年資滿15年時,也可繼續參加農保。勞保局農民保險組組長陳美女說:『(原音)我的土地我全家都在耕種、或是拿這塊土地來加保,結果你只規定我能續保,我的太太、媳婦或是什麼的都不行,那我要不要把土地賣出或出租?當然不要嘛。因為會影響到其他人權益,我幹嘛啊。所以2月13我們才再放寬。沒關係,這塊土地既然這麼多人加保,那些人也都是老農了,你拿出來,我們還是有這個政策。』

然而,勞保局指出,此政策放寬以來,沒有任何配偶或是子女來申請加保,推測原因可能是老農民還是希望保有一些土地供自家耕種,不想全部出租,但政府還是鼓勵符合規定的農民朋友可以辦理加保或續保,將農地釋出,讓更多青年朋友能回鄉務農或是轉型成企業經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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