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解放軍駐香港部隊一批官兵,今天(16日)下午現身九龍塘浸會大學周邊道路,清理「反送中」示威者設下的路障,令人質疑是否違反基本法與駐軍法。
翻查資料,這並非駐港解放軍首次在港協助清障。2018年10月,強颳「山竹」侵襲香港,吹倒大量樹木,由於數量過多,當局一直未能清理。
10月13日,解放軍駐港部隊人員前往多個郊野公園清理倒塌樹木,更用工具鋸斷樹木。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曾就此向港府官員提出質詢,質疑駐港部隊是否違法。
朱凱廸當時指出,根據解放軍「駐軍法」第14條,經特別行政區政府請求、中央政府批准,解放軍才能參與救災,認為解放軍當日不請自來,不知是否已違反駐軍法。
朱凱廸又指出,駐軍法第19條列明駐港解放軍要遵守香港法律,根據香港附屬法例,除非漁護署署長批准,否則不可在郊野公園內切割或摘除植物。他質疑解放軍是否違法,若屬實,政府會如何解決。
據報導,漁護署方面當時回覆稱,不同團體及義工在署方安排下,或在通知署方後到郊野公園協助清理倒塌樹木及枯枝等,而漁護署早前曾接獲北京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通知,表示當天會安排「義工」到郊野公園進行清理工作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則沒有正面回答質詢,只說有信心駐港解放軍嚴格遵守駐軍法和「一國兩制」,又表示特區政府在颱風過後,沒要求駐軍協助。
他說,知道舉辦清除塌樹的機構曾與漁護署溝通,並指有關機構在活動安排上要遵守法律。
今天下午在九龍塘浸大附近清理路障的解放軍官兵接受媒體訪問時,聲稱是自發清理路障,並表示此舉是發揮正能量,止暴制亂。
按照他們的說法,下午清除路障,未知是否與去年一樣,以「義工」名義協助清障,而此舉是否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有待港府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