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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要求租金分級補貼 營建署:年底訂出「可負擔計算基準」

  • 時間:2020-06-16 11:2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民團要求租金分級補貼 營建署:年底訂出「可負擔計算基準」
民團16日在內政部前抗議,要求盡速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作為租金補貼分級依據。(劉品希 攝)

現行租金補貼採齊頭式發放,只要符合資格,不分所得,一律補貼相同金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民間團體今天(16日)舉行記者會,要求內政部盡速依法訂出「可負擔計算基準」,作為租金分級補貼的依據,讓「越弱勢、補越多」。營建署則說,目前主要卡在地方政府執行有難度,希望年底能訂出基準,明年正式實施。

今年租金補貼擴大辦理,補助戶數由6萬戶加倍為12萬戶,新制將於8月開放申請,但民間團體並不買單,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等團體16日上午在內政部前舉行記者會,抗議政府「有錢擴大租補,沒空理會弱勢」。

他們指出,根據住宅法第11條,政府應在修法後2年內、也就是去年1月11日前,訂定「可負擔計算基準」,做為租金分級補貼的依據,但內政部遲未公布,導致低收入者與月薪3萬5的上班族領取相同金額的租金補貼;對於弱勢者而言,領取租金補貼後,還是未達租金可負擔標準,根本「補不夠」。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說:『(原音)以我們的一個每個月大概領8千塊補助的伯伯,他也曾經抽到過社會住宅,在一些補助的計算之後,他每個月要負擔5千塊,他就可以住進去美崙美奐的社會住宅,但是他後來放棄了,他選擇還是去申請每個月5千塊的租金補助,然後他在萬華租了一個大概也就是5千左右的一個很破舊的小雅房,這樣子會讓他每個月不用再多付出任何的租金。』

住盟等團體要求內政部盡速依法公布「可負擔計算基準」,且承諾具體時程,並呼籲在「可負擔計算基準」公布後,重新盤點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等政策,給予分級補助。

應邀出席記者會的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組長歐正興表示,執行租金補貼的單位是地方政府,由於地方政府有疑慮,認為以此計算後,有些人的租金補貼將減少,因此營建署仍在持續溝通,預計在年底訂出計算基準,並在明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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