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表示,地方自治條例規定萊劑零檢出,因為違反憲法和中央法規,所以無效。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地方政府採取行政救濟手段期間,仍須以中央的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為執法標準。他也表示,如有地方政府執意執行自治條例規定,將依法究辦,呼籲地方政府不要視法律為無物。
在開放萊豬進口前一天,行政院31日下午宣布,地方自治條例關於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的規定,因牴觸中央法律與憲法,因此無效。
先前已經有地方政府表示,若政院宣布無效,將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或釋憲;政務委員羅秉成表示,相關法規自2021年元旦起無效,政院尊重地方政府提出救濟,但這段期間執法仍以中央法規為主。羅秉成說:『(原音)以中央為主,一函告無效,就馬上發生無效效力,一不予核定,就馬上發生不予核定的效力。明天起不會亂,請大家放心。至於地方政府認為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有爭議,要採取法律上的訴訟、釋憲,我們予以尊重,但這些法律訴訟、救濟不影響中央不予核定或函告無效的效力。』
羅秉成表示,如果有地方政府堅持執行無效的地方自治條例,行政院將依照行政程序法辦理;他表示,率與執行違法法規者可移送懲戒,呼籲地方政府不要為難基層公務員,也不要視法律為無物。羅秉成表示,若地方政府以無效的自治條例擅自對違規廠商開罰,行政院可以撤銷地方政府的行政處分。
他指出,地方議會反映民意修訂自治條例是本分,但台灣有民主也有法治,法律有秩序,也是穩固台灣民主基礎的重要原則。媒體追問若反萊豬公投過關,其法律效力如何;羅秉成表示,萊豬公投是否成案尚未確定,討論公投效力問題言之過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