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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明天立法院會拚三讀 跟騷定義無共識待表決

  • 時間:2021-11-18 17:3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跟騷法明天立法院會拚三讀 跟騷定義無共識待表決
各界高度關注的「跟蹤騷擾行為防制法」將於明天立法院會闖關立法,立法院長游錫堃18日再度召集朝野黨團針對關鍵條文進行最後協商。 (資料照/中央社)

各界高度關注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將於明天立法院會闖關立法,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18日)再度召集朝野黨團針對關鍵條文進行最後協商。不過,朝野立委對於跟騷行為定義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等條文仍未能達成共識,因此保留,留待院會表決處理。

近年來跟蹤騷擾進而造成死傷事件層出不窮,已成社會安全防護網的一大漏洞,也加速「跟蹤騷擾防制法」的立法進度。而研議超過5年、歷經10多個立委所提的版本後,「跟蹤騷擾防制法」預定於11月19日立法院會中闖關,力拚三讀。

不過,由於朝野黨團對於政院版將有關跟蹤騷擾行為定義在「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的八類行為樣態,以及是否採書面告誡、保護令雙軌制等關鍵條文有歧見,在院會表決前夕,立法院長游錫堃再度召集朝野協商,盼凝聚朝野共識。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在協商時再度表明,行政院所提版本過於狹隘,限縮在與愛情有關,失去立法部分意義,主張不該限定跟騷行為應與「性或性別有關」,否則恐是「空殼立法」。林為洲說:『(原音)應該在行為本身連續重複,這方面都可以規範嚴一點,但不應該在身分跟動機上去限縮。』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及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等人也質疑政院版的跟騷定義過於狹隘。

但是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說,目前政院版對於受害的婦女及弱勢者在性與性別中被跟騷給予滴水不漏的絕對承接與保障,不該被誤解為空殼、無效的立法。管碧玲強調,政院版的八大跟騷行為並不侷限在愛戀的愛情關係,而是將性與性別相關納入保障,這比日本的法律保障更寬,但若依照在野黨的意見,將跟騷樣態包山包海,真正該被承接的最危險族群會被遺漏。因此,政府必須畫出一條線,讓法律往前走,用3年的時間再去衡量能不能更放寬保護的範圍。管碧玲說:『(原音)這八款真的是滴水不漏、細膩的,只要你被盯梢、被尾隨、甚至被辱罵、歧視、嘲笑,反覆去做,你就犯罪了,把最需要保護的這群對象絕對的保護是我們的設計。』

歷經多次協商,朝野黨團對於跟蹤騷擾行為定義仍然無法達成共識。游錫堃裁示相關爭議條文保留,送交院會表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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