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在今天(14日)的院會通過「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未來將在司法院設立獨立的「刑事案件量刑準則委員會」,訂定量刑準則,希望讓未來的量刑操作更精緻,也提升量刑的妥適、透明、公平及合理可預測性。
以往一些受到社會矚目的刑事案件判決常引起質疑,對於類似案件、不同法官判決刑度不同,也常遭到批評,2017年舉行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內容便提到應建置量刑因子,並提出準則。另外,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也表示,隨著國民法官法即將於2023年1月1日施行,國民法官將與職業法官一起判斷事實並共同量刑,為考量國民法官來自各行各業,有著不同的生活背景及價值觀,建立一致而明確的量刑標準已成為箭在弦上的迫切需求。
司法院會於今天通過「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簡稱妥量法),林輝煌指出,司法院參考美國、英國等地的模式,在妥量法明文授權成立「刑事案件量刑準則委員會」(簡稱量準會),負責訂定量刑準則,以提升量刑的妥適、透明、公平及合理可預測性,避免不合理的量刑歧異,以增進國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林輝煌:『(原音)量刑準則委員會,簡稱量準會,是一個二級的獨立機關,主要任務在於明定量刑因子,也就是量刑審酌事項,或是劃定量刑區間等模式,來訂定量刑準則,對於法院具有原則上的拘束力,兼顧量刑公平性以及個案的妥適性。』
妥量法草案明定量準會設置委員9到11人,任期4年,除主任委員由現任或曾任最高法院刑事庭實任法官之人擔任,其餘委員須兼顧多元性及專業性。主任委員須由司法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量準會應每2年提出量刑準則成效評估報告。
另外,妥量法草案也訂定量刑準則之參考事項及程序、明文化量刑基本原則及定應執行刑原則,且明定量刑準則原則上對法院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