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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1起 手搖店茶飲須標示咖啡因含量

  • 時間:2022-06-07 11: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明年1/1起 手搖店茶飲須標示咖啡因含量
食藥署7日宣布,2023年起,手搖飲店、超商現場製作的茶飲都須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示意圖/圖:unsplash)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7日)宣布,明年1月1日起,連鎖手搖飲店、連鎖便利超商、連鎖速食業三大類業者,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的產品範圍由原本僅限「咖啡飲料」擴大為所有「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也就是說,未來手搖飲店、便利超商等現場製作的茶飲都須標示總咖啡因含量。

為加強揭露市面上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訊息,衛福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於6月7日公告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的產品範圍,並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食藥署指出,修正重點包括擴大應標示總咖啡因含量的產品範圍,由「咖啡飲料」修正為「含有咖啡因成分之現場調製飲料」,並新增QR Code或其他電子化方式,作為可標示方法之一,適用對象包括連鎖手搖飲、連鎖便利超商、連鎖速食業三大類。

食藥署表示,若業者未依上述規定標示,將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也鼓勵業者主動標示相關醒語,如避免過量攝取咖啡因飲料、請適量飲用咖啡因飲料或其他等同字義的醒語,隨時提醒消費者選購飲料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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