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蕭景田涉賄選案,日前獲士院裁定新台幣800萬元交保。案經檢方抗告,台灣高等法院6日發回更裁,士林地方法院今天(7日)下午再度開庭,訊後裁定蕭景田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
全案緣於蕭景田、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林杏兒的曾姓樁腳涉嫌為求林杏兒當選,以1萬元、6000元不等代價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
檢調去年底發動搜索、約談,蕭景田在彰化縣住處翻牆逃匿,遭檢察官發布通緝。士林地方檢察署去年12月30日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蕭景田今年1月3日自行到案。
檢察官訊後聲請羈押禁見蕭景田,但士院認為無羈押必要,諭知800萬元交保;士檢不服交保,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6日發回更裁,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再度開庭,訊後裁定蕭景田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