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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與江湖人士接觸 警政署強調須申准、報告

  • 時間:2023-02-10 17: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警察與江湖人士接觸 警政署強調須申准、報告
前警察大學校長陳檡文(圖)5年前疑為情資收集,與黑道出入招待所。經警政署檢視歷次報備名單,沒有事前核准報備資料及事後接觸報告,調查後送內政部決定懲處。(內政部提供)

警政署今天(10日)表示,近日各警察機關發生多起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邀約飲宴情事,卻未落實相關報備程序,違反「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引發社會大眾對警察人員執法公正性與維護社會治安的疑慮。

警政署表示,2020年7月訂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及相關報備標準作業流程,明確規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之方式、地點、禁制規定等。警政署說,制定目的在保障員警權益及保護員警接觸交往時避免觸法,而能勇於任事執行職務,避免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交往,並不會以此做為不良考核紀錄或管制升遷參考依據。

警政署重申,警察人員因公務上之必要,需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時,應遵循「原則禁止,因公許可」之原則,並採「事前申准,事後報告」方式辦理,如有不知情而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知情後,應立即將接觸交往經過報告陳核,切勿便宜行事或未落實報備機制,以維警紀,樹立警察人員嚴正執法及廉能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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