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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醫療與人權 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採專家參審

  • 時間:2023-04-18 15: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兼顧醫療與人權 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採專家參審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右)及司法院發言人張永宏18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說明強制住院將引進「專家參審」新制,兼顧醫療及人權。(司法院提供)

「精神衛生法」修正後,將在2年後施行,修正重點包括強制住院將改採法官保留。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今天(18日)表示,在司法審查時,將引進專家參審制,由醫療專家、病權團體代表及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審理,以兼顧醫療專業及病人人權保障。

精神衛生法在去年11月完成修法,並經總統公布,將在2年後實施,修正重點包括擴增司法審查的對象範圍,從既有的嚴重病人停止緊急安置及停止強制住院,擴及強制住院之聲請、延長及停止強制社區治療等。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今天指出,職業法官受的都是法律專業訓練,因此未來在司法審查涉及醫療判斷時,便讓醫師及病友、病人家屬等病權團體代表加入,與職業法官共同組成第一審「專家參審法庭」審理,希望納入跨領域多元、專業意見,並兼顧醫療專業與病人人權保障。謝靜慧:『(原音)未來專家參審就是醫生是進來成為法官的,跟病權團體代表一起成為合議庭的組成成員,一起共同透過評議制度,採過半數決的方式來去決定要不要強制住院,或者是只要強制社區治療就可以。』

謝靜慧指出,「專家參審新制」是台灣針對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首次採行的審判模式,涉及法院管轄、法庭審理模式重大變動。參審員將由衛福部推薦,經司法院法官遴選委員會遴定,並提請司法院院長任命。

未來專家參審法庭若認為病人沒有達到強制住院的必要,便可轉換進行強制社區治療,也就是病患可以住在家中,只要定期接受針劑或藥劑治療即可。目前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則將成為協助經衛福部指定之醫療院所向法院提出強制住院申請的單位。

另外,法院裁定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可聲請裁定延長1次,延長期間也不得超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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