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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抵稅條文達共識 文創法修正草案出教委會

  • 時間:2023-04-20 18:3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念宜
投資抵稅條文達共識 文創法修正草案出教委會
立法院教委會20日初審通過政院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圖:立法院會議隨選)

立法院教委會今天(20日)初審通過政院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雖然黃牛條款最終予以保留,因為朝野對於罰幾倍、關幾年等議題仍有歧見,不過,文化部這回增訂「投資抵稅」條文獲得肯定,在實施年限方面,朝野也一致認同文創產業成長需要時間,最終取得共識,把租稅優惠實施時間從5年拉長到10年。

為了杜絕黃牛、鼓勵民間投資文創產業,行政院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修正5條。雖然政院版加上各立委所提出版本多達22版,但朝野認同這回修法有其急迫性,因此,立法院教委會20日僅先針對政院版進行逐條審查。

針對投資抵稅,財政部表示,租稅優惠可能發生稅損,因此,原本建議文化部比照慣例,將實施年限設定為5年,並在年限期滿前半年,由行政院視情況再延長最多5年。不過,考量到文創產業成長需要時間,朝野都擔心,如果每5年檢視成效一次,恐怕會有所誤判,因此,一致認同新規定實施年限應該拉長到10年。文化部部長史哲表示,從各界的態度,他看得出大眾對文創產業的重視與期待。他說:『(原音)投資抵減方面,我想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看起來大家各界對於台灣內容產業能夠打國際盃,大家都寄予深望。我想這個就是從資金面、人才培訓面、國家獎補助面,我想,這個是要各方面到位才可能有機會。』

至於眾所矚目的黃牛條款,文化部反映,以不當得利價差開罰在實務上有困難,因此,朝野最終都同意以票面金額或定價作為裁罰基準。但是,有些立委認為,賣得越貴,理當罰得越多,因此在罰鍰裁罰倍數上,建議高於政院版的10至50倍,可是,文化部與朝野立委來回討論依舊意見分歧;在懲罰黃牛的刑度上,文化部認為,這將是首度針對黃牛實施自由刑,先關三年就好,然而,有些立委認為,既然這回修法參照《鐵路法》,那刑度就比照辦理提高到5年以達到嚇阻效果,以上爭議點將留到朝野協商再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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