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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潮激增!中共背棄工人階級自招惡果

  • 時間:2023-09-05 18: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工潮激增!中共背棄工人階級自招惡果
中國不單未有保障最基本的勞動三權:罷工權、集體談判權和自由結社權,更長年以高壓手段對付工運。( 圖:PEXELS)

中國憲法第一章第1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那麼,標榜工人階級先鋒隊的中國共產黨,今天是如何對待國內勞工﹖勞權組織「中國勞工通訊」整理出中國的「工人集體行動地圖」,在今年一月至九月初有多達940宗工人集體行動,數字已超過去年全年總數的830宗,該組織估計按此趨勢,今年全年將有至少1300宗工潮。中國經濟不景氣,工人收入下滑,各地欠薪、減薪、無償加班以及裁員俯拾皆是,但中國不單未有保障最基本的勞動三權:罷工權、集體談判權和自由結社權,更長年以高壓手段對付工運。

疫情期間堅持「清零政策」  經濟奇蹟一鋪清袋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疫情期間堅持「清零政策」,令中國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創下的經濟奇蹟一鋪清袋,英國《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早前發表一篇題為「中國經濟何以救不起來」的文章,指日益獨裁的中國政府做出種種錯誤決定後,中國經濟如陷泥沼,難以翻身。過去每逢經濟不穩,中國就調低信貸利率、推動基建或剌激房地產市場,同時累積大額公債與私債,債務危機最終一發不可收拾。與此同時,習近平仍對外張牙舞爪,導致國際社會商業資本大規模從中國撤出,中國「世界工廠」地位不再,多重打擊下,中國製造業與建築業成重災區,疫後這兩大行業的罷工抗議創新高,根據「中國勞工通訊」統計,自今年3月後製造業的討薪抗議持續每月30宗以上;建築行業則每月50多宗,8月更高達84宗。

憲法任意剔除罷工權 工人冒被捕風險抗爭

根據馬克思主義,剝削是指生產者為所有者以低於實際補償的價格進行工作,而僱傭關係正是一種剝削關係,資本家透過搾取勞動者的剩餘價值聚斂財富。僱傭關係本身存在權力不對等,因此國際社會普遍認同勞工可採取罷工、集體談判及以自由結社等行動爭取權益,不少先進國家均立法保障「勞動三權」。不過,經常把馬克思主義掛在口邊的中共在這方面明顯開倒車。

中國罷工處處,但中國人民是沒有罷工權的。中共1949年建國後一共制定過四部憲法,分別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出台,首部憲法沒提罷工權,隨後75年與78年的憲法則有列明「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但到82年的憲法又取消了公民的罷工權。我們知道,中國的法律十分「完備」,但很多時候立法只是一個花架子,與實際執行是兩碼子事。白紙黑字寫下來,多少亦自圓其說,然而中共卻連遮羞布也不要了,索性將罷工自由從憲法剔除。

沒有罷工權,工人不能以任何方式組織起來,因此當罷工出現時往往是突發、自發、毫無計劃而且激烈的,可以想像工人冒著極大風險也要起來抗爭,是已被迫到無法忍受的境地,令人聯想到樂府詩《東門行》幾句,「盎中無斗米儲,還視桁上無懸衣。拔劍出門去,舍中兒母牽衣啼。」中共極害怕罷工會發展成暴動,對政權構成威脅,遇事必站在僱主一方,派出警察甚至武警鎮壓罷工民眾。據「中國勞工通訊」消息,今年上半年,中國工人抗爭行動當中,82宗有警察出動介入,數字比去年增加近一倍,其中7宗涉及工人因追討欠薪和要求賠償金抗議而被捕。能夠找到證明的事件已近百宗,筆者相信數字只屬冰山一角。

集體協商非集體談判  工會成立旨在維穩非維權

至於集體談判權是指勞方透過工會與資方就僱傭條件進行談判,資方必須參與,而談判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中國的《勞動法》沒有「集體談判」的條款,但有「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的條款。根據《勞動法》與《工會法》,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驟看以為不錯,但魔鬼總在細節中。中國只有一個合法的工會組織—中華全國總工會(下稱全總),創立於1925年5月1日,其架構與宗旨均模仿當時蘇聯的做法,以關切勞工為包裝,實際是政治宣傳,動員工人的機器。工會的出現原意是保障工人權益,但全總是共產黨領導下的機構,打著工會的旗號管理工人,確保勞工運動不會演變成動亂,對於全總而言,相比起工人維權,「維穩」才是它的本業。當下中國工潮處處,打開中國工會新聞網「全總要聞」一欄,竟然連一則關於工人討薪、罷工的消息亦沒有,全是粉飾太平的宣傳文章。

工會如何不作為﹖從上半年發生的幾次罷工可見,工會低度介入,甚至為盡快平息事件損害工人利益。例如數月前深圳運豐電子廠搬遷爭議中,工人不滿安排發起罷工,數十人走上天台抗議,罷工持續20天仍然膠著,廠方其後以員工曠工為由,啟動自動離職程序。當時隸屬全總的工廠企業工會曾積極介入協商,並向上級工會求助推動談判,但得到的回覆是「目前沒有這個打算」。又例如Nike、adidas等運動品牌的供應商浙江嘉興廣越製衣廠在今年四月因大幅減薪引發千名工人罷工抗議,據中國勞工通訊報導,罷工發生後已有工會介入,但有工會代表指當務之急應以復工為首要目標,工人待遇受損的成因其後再檢討。事件最終由警方介入拘捕多人,罷工宣告結束,工人重回工作崗位,僅部分人獲工資補償。如果工會總站在工人對立面,再嚴格的勞工法例亦只是一紙空文。

空談結社自由  尋釁滋事成口袋罪

「勞動三權」最後一權是自由結社權,這不單是勞權的核心,更是每個文明社會最基本的公民權利。正如上文提到,中國憲法是保障公民的集會、結社自由,實情如何,不用多說,只要官方祭出「尋釁滋事罪」,合法的結社集會馬上變成「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初犯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犯者及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判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尋釁滋事罪經常被批為口袋罪,是中國政府用來打壓異見人士的工具,不少維權人士和律師都曾被判此項罪名。2014年4月東莞裕元鞋業數萬名員工,為爭取經費繳納社會保險進行大規模罷工,事件落幕後一年中國官方開始全面鎮壓工運人士以及相關組織,多人遭逮捕,審訊期間被要求不可再協助工人組織行動,警方又針對勞運參與者是否收受「外部勢力」資金進行嚴查。

經2015年中國勞工維權運動空前打壓後,部份勞權組織被迫停止運作,工人更加孤立無援。國際普遍認可保障勞工的三大權利,中國工人一樣也沒有,現在各地工人抗議、罷工行動不絕,實在是迫上梁山。當前中國社會不安就像一個隨時爆發的火山,青少年畢業等於失業,勞動階層有工作卻飽受剝削,打著工人名義發跡而背棄工人階級的中共應好好反省。

作者》余知宜  在香港從事傳媒工作二十多年,走訪社會各界,目前在台,不忘記者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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