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已於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菸等指定菸品。衛福部國健署今天(27日)表示,截至8月底,已監測、稽查1.3萬家件次,疑似違法件數共2,413件,裁罰金額新台幣1,647萬元。
國健署指出,中央與地方加強違法產品廣告、販賣等監測、稽查、嚴格執法,截至8月30日,合計監測或稽查1萬3,784家件次,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數共2,413件,包括電子煙2,096件、加熱菸182件、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106件、其他29件,目前已完成行政程序並開立處分書共237件,裁罰金額為1,647萬元。
國健署表示,中央與地方合作查稽重點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送貨到府或到府推銷、校園周邊兜售、網路平台及網路社團等,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如販售、展示違法產品,廣告宣傳方式如實體店家所懸掛的招牌、網路平台銷售網頁資訊等加強查處;經縣市衛生局持續查稽,全國列管與稽查242家疑似電子煙及加熱菸實體店面。
針對網路平台部分,國健署提供網路監測關鍵字協助平台業者建立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統計資料顯示,蝦皮購物、PChome、7-11賣貨便、全家好開店等業者透過自主查核下架機制,經半年努力,疑似違法案件明顯減少,但仍有部分平台業者,如Facebook、Instagram、露天拍賣,持續發現有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國健署會持續加強監測與裁處。
※「吸菸有害健康」、「吸菸會導致癌症」、「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