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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施暴高嘉瑜等案 檢:2年2月刑期不准易科罰金

  • 時間:2023-10-06 12:2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等案 檢:2年2月刑期不准易科罰金
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秉樞今天應於上午10時報到執行,林秉樞約上午8時許低調現身。(資料照/中央社)

林秉樞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等案定讞,新北檢方通知林秉樞今天(6日)報到執行17天刑期。執行檢察官開庭後,認為林秉樞是慣犯且未獲被害人諒解,諭知除原17天,另2年2月刑期不准易科罰金。

檢方說,檢察官開庭審酌後認為,林秉樞慣常以暴力、脅迫手段及拍攝之私密影像對女性犯罪,且在前案經緩刑判決後不久,仍不知警惕,又以相同手法犯罪;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獲取被害人原諒,使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

檢方說,如准受刑人易科罰金,無法使受刑人徹底悔悟,並將使其更加有恃無恐,升高再犯風險,無法預防受刑人或社會有潛在犯罪風險者再犯,無法達到犯罪矯正效果,而危害法秩序,因此,不准易科罰金。

新北地檢署通知林秉樞今天應於上午10時報到執行,林秉樞約上午8時許低調現身。隨後,接受開庭詢問。

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等案,台灣高等法院7月間認定構成13罪,判處計2年10月徒刑;其中,可提上訴的傷害及偽造文書等罪部分,高院9月26日深夜證實林秉樞未提上訴,全案定讞。

其中,傷害罪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其他罪得易科罰金。新北檢表示,核算扣掉林秉樞被羈押的日子227天,應執行17天徒刑。其餘2年2月得易科罰金,執行檢察官開庭完畢後,諭知不准易科罰金,將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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