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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問如何放棄國籍 邱太三:中國國籍法有規範

  • 時間:2023-11-13 11:0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徐春鶯問如何放棄國籍 邱太三:中國國籍法有規範
民眾黨擬提名陸配徐春鶯列不分區立委,伴隨引發的國籍問題連日成為各界關注焦點。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3日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中共的國籍法規定很明確,包含第10條、第14條、第15條都有相關放棄國籍的規定。(圖:中央社)

陸配徐春鶯可能被列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關於她的國籍與參政權問題持續引發討論;徐春鶯也要政府教她怎麼放棄中國籍。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天(13日)在立法院表示,中國國籍法有明確規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質疑政府的說法是在搞兩國論,邱太三強調沒有,中華民國憲法只規範我國政府組織,其他國家組織不在憲法規範範圍內。

傳出民眾黨可能會提名陸配徐春鶯擔任不分區立委,陸委會表示,大陸人士設籍滿10年可以參選,如當選則要依照國籍法規定放棄中國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質疑陸委會搞兩國論,徐春鶯也要政府教她怎麼放棄中國籍。

對此,陸委會主委邱太三13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中共國籍法有很詳細的規定,包括第10條、第14條、第15條都有。邱太三也表示,沒有搞兩國論,中華民國憲法只規範我國政府組織,其他國家的組織不在規範範圍內。邱太三說:『(原音)我想這部分國籍法規定很明確,應該去做相關處理。(記者:這樣算兩國論嗎?)這個沒有,中華民國憲法規範政府組織,至於其他國家組織,日本、南非都不在憲法範圍。』

邱太三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回答民進黨立委張宏陸質詢時也表示,中國人士歸化為台灣籍,歸化階段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歸化後則要遵守台灣的法律。

海基會董事長李大維回答民進黨立委王美惠質詢時指出,徐春鶯是1993年與台灣人結婚,在憲法增修條文實施前就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分,法律不溯及既往,海基會所有的資料庫都沒有徐春鶯放棄中國籍的記載。李大維表示,擔任任何公職都必須善盡忠誠義務,但是擔任公職的資格並非海基會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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