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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入股中嘉違反附款 NCC要求1-2周內提改正計畫

  • 時間:2023-11-15 17: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三立入股中嘉違反附款 NCC要求1-2周內提改正計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央廣資料照)

三立集團遭立委揭露,於2020年起,陸續透過間接持股,已掌握中嘉有線電視27%的股權,違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018年核准中嘉交易案的附款。對此,NCC今天(15日)表示,已請中嘉大股東泓順投資代表人到會陳述,並要求在1-2周內提出改正計畫。

NCC在2018年12月以多項附款有條件通過泓順投資入主中嘉有線電視。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和邱顯智日前揭露,三立集團董座張榮華透過收購中嘉上層股東的股權,已間接持有2成7的中嘉股權,不僅踩到NCC的紅線,還涉及媒體壟斷。

由於三立已於8日向NCC承諾盡速提出改正計畫,NCC也在15日請泓順投資等代表到會說明,並要求泓順在1-2周內提出改正計畫,包括未來在股權透明化及向主管機關申報的部分都須納入改正。NCC副主委翁柏宗說:『(原音)委員會今天要求當事人、就是泓順的律師,1-2周盡速提出改正計畫。總之不能違反到(民國)107年當時股權轉讓的那個附款,就是非經NCC的許可,受讓人它的關係企業以及自然人,不能直接或間接去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

不過由於中嘉董座郭冠群先前提及,有國外基金想投資。但即使如此,也須先向投審會申請,揭露股權結構資金來源後,再報到NCC,NCC再依據「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5條來進行審查。

翁柏宗表示,中嘉案的行政調查將於一、兩周內完成,如果屆時未提出改正計畫,NCC也會經委員會討論,祭出其他具體措施。至於最重是否撤銷原處分?翁柏宗則表示,還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針對外界質疑三立違反附款,是知法犯法,又該如何處分?NCC也說明,仍須從取得的事證來研判採取何種措施,包括是否屬於「得改正事項」,最重當然是撤銷原處分,但目前NCC尚未調查完畢,同時也須經委員會討論後才會決定如何處置。

另外針對鏡電視播出與大選有關的政論節目「大選鏡來講」,同樣遭質疑違反當初的承諾及營運計畫。NCC也表示,已調帶查證,後續將按行政程序,包括請業者陳述意見等SOP來進行。

值得關注的是,台視自去年4月送件申請遞補上架52台,但已於今年5月超過審查期限,NCC仍未排案討論,也未說明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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