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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國暗錢介選 學者籲獨立政治支出者納法規範

  • 時間:2023-12-04 11: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防中國暗錢介選 學者籲獨立政治支出者納法規範
台灣公民陣線、經民連4日推出兩份公民政綱,呼籲將政治獻金法擴大為政治經費法;圖左至右為經民連智庫召集人賴中強、經民連智庫研究員歐栩韶、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針對境外勢力認知作戰,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今天(4日)推出「政治經費大公開、民主防衛再升級」,以及「刑法外患罪構成要件明確化,杜絕輕縱共諜」兩份公民政綱;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表示,現行政治獻金法規範不夠完備,來自中國的「暗錢」很容易干預或影響民主選舉,他建議將政治獻金法擴大為「政治經費法」,申報主體除政黨與擬參選人外,獨立的政治支出者也應納入規範。

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蘇彥圖表示,中國近年透過各種認知作戰極力干預、操控台灣的言論市場與民心向背,已嚴重威脅自由民主憲政健康存續,且由於我國現行政治經費公開法制的立法設計存在許多疏漏,來自中國的暗錢(dark money)仍可輕易規避政治獻金法、反滲透法的禁制規範,蘇彥圖說:『(原音)暗錢就是我們不知道多少錢從哪邊流到哪裡去,這就沒有做到公眾的監督,這個就會使得有心要去操縱、干預選舉的人,他們就很容易可以透過不公開的模式去試著影響選舉。』

蘇彥圖指出,為解決這些問題應修正政治獻金法,內容包括擴大政治獻金申報義務的主體範圍,包括贊助人或獨立宣傳者;填補規範面向不足漏洞,擴及支出面或經費需求面;建置更動態、即時的政治經費收支申報系統;至於反滲透法,則要明定四類灰色地帶行為人,應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其經費來源及收支情形。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則針對共諜案輕判問題,提出「刑法外患罪構成要件明確化」政綱,呼籲在現行刑法外患罪章基礎上,將現有構成要件更明確化,以杜絕輕縱共諜,同時應區別行為類型輕重,賦予適當刑度,避免司法人員排斥適用。

賴中強建議修正刑法第104條通謀喪失領域罪,明定「具政府實權者通敵叛國罪」、「紀律部隊通敵叛國罪」、「協助敵偽行使公權力罪」、「普通公務員通敵叛國罪」、「偽冒國民主權行使罪」、「煽惑紀律部隊背叛罪」。

賴中強表示,民主國家都會處罰叛國行為,因此修正刑法外患罪章,將是民主防衛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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