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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選最前線/國籍法可更臻完善 新住民盼權益受重視

  • 時間:2024-01-08 22: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念宜
大選最前線/國籍法可更臻完善 新住民盼權益受重視
網路流傳一支YouTuber上傳的街訪影片,標題就直白地寫著「把台灣當成家,孩子卻是外國人?老外嘆台灣缺點:國籍太難拿...」,一對外籍夫妻檔對於在台生活的整體評價,給出8.5分的評價,他們沒有給出滿分10分的一大原因在於「取得台灣國籍的途徑、規定嚴格」。(擷取自YouTube)

2024總統大選倒數計時,全台超過29萬名外籍配偶具有投票權,這群人最在乎的議題之一就是《國籍法》修法,記者訪問新住民、律師以及民間團體,發現在台灣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能享有的權利太少,但是申請歸化成為台灣人又承擔了不小的風險,亟需外界多加重視。他們也期盼未來新政府能對這部分有更多關注。#央廣記者陳念宜採訪報導#

留才應放寬門檻 越南新住民籲修訂《國籍法》

在台越南人阮氏青河:『(原音)其實我覺得台灣的《國籍法》有時候太....就你需要人才,結果你又限制那麼多,誰要啊?對不對?比如現在我們在推的是「屬地主義」,在台灣現在超多小孩子都這樣子,比如我朋友因為來台灣讀書,所以她在這邊認識她老公,她老公也是越南人,兩個都是越南人,但是在台灣落地生根,然後他兩個小孩子在台灣出生,但是因為父母都是越南人,所以他們必須是越南人,但是,從小他們就是在台灣的保母家,然後他們到幼幼班、到小學,都是在台灣讀書,但是他們不是台灣人,那這個時候,你把他培養到讀到大學碩士、博士,結果他說「我不是你們國家的人,我要回越南」,你不是浪費那20幾年的時間培育他嗎?』

在台越南人阮氏青河表示,大選將至,身為一名在台外籍人士,她最在乎的議題之一就是《國籍法》修法。

事實上,去年3月,有一支YouTuber上傳的街訪影片,標題就直白地寫著「把台灣當成家,孩子卻是外國人?老外嘆台灣缺點:國籍太難拿...」影片中受訪對象是一名來台將近17年的美國籍男子以及一名來台大約15年的南非籍女子,對於在台生活的整體評價,這對外籍夫妻檔給出8.5分的評價,他們沒有給出滿分10分的一大原因在於「取得台灣國籍的途徑、規定太嚴格」。除了他們無論在台居留多久,都必須放棄原本國籍才能成為中華民國國民之外,他們兩人在台灣生下的女兒,從小在台灣生活、長大,也因為台灣非屬地主義,這個小孩依然是外國人,這令他們備感無奈。

這支影片甚至驚動移民署發布新聞稿澄清表示,持有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其在台出生的子女只要累計在台居住10年以上(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年滿18歲以後,還是可以申請最長6年的延期居留;這6年內,如果找到工作,而且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達2倍基本工資或考取我國相關證照,即可申請永久居留。

新住民歸化成為台灣人得過2關 淪為人球風險自擔

不過,出生他國的外國人想入籍台灣,的確很困難。阮氏青河指出,她最初在2002年以移工身分來台,3年後,她成為婚姻移民,在台定居16年後,她才終於申辦台灣的身分證,因為如果不是以高級專業人才的身分申請歸化,她就必須放棄越南國籍,一旦放棄越南國籍,恐怕很難申請恢復,而台灣政府也可能拒絕核發身分證,最後如果落得兩頭空,成為人球,這種風險全部都是新住民自己要承擔。

熟悉移民案件的律師林日春指出,這種擔憂並非空穴來風,畢竟在放棄原國籍以及取得新國籍之間,難免存在時間差,所以,在2016年《國籍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之後,現在新移民歸化為台灣人有一年的緩衝期,新住民提出歸化申請之後,如果獲得內政部的同意,就會提供新住民「中華民國無戶籍國民護照」,讓新住民持這本護照回母國申辦放棄國籍。但是,現在,即使取得放棄國籍的證明之後,新住民還是不免提心吊膽,因為能否取得台灣身分證依舊存在許多變數。他說:『(原音)你(新住民)拿到中華民國無戶籍國人護照以後,你去放棄你母國國籍,然後你申請定居(台灣)這段時間發生了一些問題,譬如說你可能...我有遇過的可能酒駕啊或者是賭博啊,或者是移民署覺得「你的婚姻有問題」,這時候才是最麻煩的時候,因為實務上在這邊就常常會有爭執啦!就是這個過程中不順遂的時候會有很多爭執。對新住民來講,如果我(歸化)資格不符合,我就不用先放棄(國籍)嘛!我就知道我不可能拿到中華民國護照,所以我就不會放棄國籍。其實,我是覺得啦,如果你(台灣政府)當初就是准許他(新住民)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他只要能夠提出放棄國籍證明就應該要給他身分證了。』

林日春表示,歸化申請成為台灣人必須過兩關,如果在這段期間,不熟悉法規的新住民觸犯法律,或是移民署認定婚姻事實有問題,新住民都可能一夕之間成為無國籍者。

民團:在台永久居留者實質權益有待進一步提升

除了淪為無國籍者的風險之外,新住民放棄國籍還有其他考量。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發現,有的新住民是為了保有在母國的遺產繼承權利;有的人則是對故鄉有感情,不願完全斷絕連結。她說:『(原音)他們如果保有母國的護照的話,其實他們往返會比較方便,否則他們要回柬埔寨、印尼、越南時,他們變成是外國人身分,對他們來講是麻煩的,我覺得,除了實質上的麻煩,還有情感上的連結,他希望能夠跟母國保持一定的關係,不見得是他們有財產可以繼承。所以,我就是回過頭來講說,姐妹們不放棄國籍的原因,有理性的,也有感性的,不可以把它只劃成「她就是想腳踏兩條船」,我覺得這樣對一些姐妹實際上的處境,我覺得不公平啦!好,那我們不要陷入「她有沒有放棄國籍這件事情」,我們回過頭來討論,你不管是因為理性的原因、感性的原因,你不想放棄國籍的人,台灣有沒有一種更好的制度,讓你可以有別於一般居留跟歸化之間,有個合理的身分?那我認為,這個合理的身分就叫做「永久居留」。』

陳雪慧認為,和國外比起來,在台灣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能享有的權利太少,比如說參政權方面,一個在台定居超過10年的人卻連個里長都不能選,實在說不過去,此外,使用各種公共服務的種種限制,也都可能成為外籍人士離開台灣的推力。她說:『(原音)金融服務也是公共服務的一環嘛!目前如果你是拿居留身分的人,你跟銀行的往來超級麻煩,各種的匯兌、卡片(申辦)、貸款都非常麻煩,即便是一些跨國公司的高階人才,他們也覺得很麻煩,所以,我覺得永久居留身分權益的完備,不只是對婚姻移民有幫助,對於台灣的經濟發展,以及我們想要吸引這些高階技術的人才,其實都是有幫助的。基本人權裡面應該有的,不能因為他不是公民,他就全無,可以差別待遇,但是不可能全無,我們目前就是直接用「你有國籍就全有,你沒有國籍就全無」,不可以是這樣子嘛!』

陳雪慧指出,長照服務方面,目前限定本國籍人士才能享有;所得稅率方面,一般居留和永久居留者課稅方式相同,但是,她認為,根據一般居留證、永久居留證以及國民身分證等不同身分別,給予階梯式分級的權益保障,較為合理。

至於屬地主義,陳雪慧判斷,提升永久居留權的實質權益,應該會比推動屬地主義容易達成;律師林日春則認為,如果要為在台出生的外國人子女降低歸化門檻,最好要確保這群人在自由意志下決定入籍台灣。他說:『(原音)爸爸想要歸化是你爸爸的事情,我小孩子有可能不想要歸化,也有可能嘛!所以,可以漸進式的方式,就是說你外國人可以先取得永久居留證,那小朋友也可以先取得永久居留證,那你要不要歸化,我覺得就看個人自己的意願啦!其實像這些從小生活在台灣的外國小朋友,應該要放寬他拿永久居留證的取得方式,例如說,他可能在台灣生活20年,而且都在台灣讀書,他長大以後,應該就給他一張永久居留證,讓他可以以後決定要留在台灣,或者是取得國籍,或者是說他不要,他覺得他只要永久居留就可以,那也可以啊!因為永久居留也可以在台灣工作,也可以解決台灣缺工的問題。』

不論是提升永久居留權的實質權益,還是推動屬地主義,這些訴求的背後都期待營造一個對在台外籍人士更友善的生活環境,另一方面,從國家發展的角度來看,隨著台灣出生率下降,缺工問題浮現,台灣如果想留住國際人才,可能也得多費點心思,到底能否創造多方共贏的政策,將考驗著新政府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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