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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 訪視指引拚4月出爐 林萬億:明訂拒訪可強制進入

  • 時間:2024-03-27 18:2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虐童案 訪視指引拚4月出爐 林萬億:明訂拒訪可強制進入
林萬億27日表示,訪視指引將明訂拒訪可強制進入。(劉品希 攝)

針對震驚社會的保母疑虐童致死案,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今天(27日)表示,行政院今日召開強化社會安全網中央督導協調平台會議,與地方政府已達到共識,將調整整個收出養程序,地方政府將協助分工,未來訪視指引也將明訂若保母或寄養家庭拒訪,可由地方政府找警察強制進入,中央會將整個收出養系統建構的更完善。

保母疑虐童致死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雙北市府及兒福聯盟日前已送交書面檢討報告至衛福部,衛福部也力拚4月訂出訪視原則指引。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27日下午出席衛福部活動時受訪表示,行政院27日召開強化社會安全網中央督導協調平台會議,召集相關部會、縣市政府、專家學者、機構團體討論現行整個收出養程序,一一檢討應改善之處。

林萬億指出,根據2012年所制定的法律,收出養必要性由收出養服務提供者評估,以虐童案為例,便是由兒盟評估,但收出養服務提供者後續服務會收費,這有利益衝突問題,且地方政府有非常多資源與資訊,應由地方評估收出養必要性,且在出養前的暫時性安置,無論是由保母、寄養家庭或機構照顧,現行都是由收出養服務提供者挑選,此舉也不夠周延,地方政府都有相關名單,應由地方政府與服務提供者一起協商,決定哪個家庭適合照顧哪種對象、應多久訪視一次、政府多久要督導或查訪一次,訂清楚後,便能釐清責任,才不會讓社工個人或者機構承擔那麼大的壓力,與會的縣市政府都支持這樣的觀念,未來將調整分工。

林萬億表示,會中也討論安置期間的訪視,大家都同意應以安置童的年齡、特殊需求等綜合評估,而非僅調整訪視頻率就可解決問題。他並指出,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70條之1規定,保母或寄養家庭以各種理由拒絕訪視時,可請地方政府協助進行強制訪視,未來會在訪視指引中明訂相關作法。他說:『(原音)拒訪其實是這個收出養的服務提供者,他可以請地方政府協助找警察,就可以強制進入,但是這些大家過去都不習慣使用,因為覺得跟保姆、寄養家庭,大家都是合作關係,所以就沒有動到這些條文,導致我們錯失了機會,這些我們在未來的指引都會跟大家講清楚,你可以有哪些請求,地方政府如果做不到,中央政府就來出面來做,所以會把整個系統重新做更好的處理。』

林萬億說,在出養之後仍有很多服務事項,無法單獨由收出養服務提供者單方處理,仍需政府協助,因此便必須有一些必要督導,甚至抽訪,這些規定在過去都訂得不夠清楚,經過此次案例後,這些程序調整方向都已定調,會將整個收出養流程進行必要分工,訂定更清楚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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