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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太陽能申設 2區生態保護研議中

  • 時間:2017-07-24 10:5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農委會:太陽能申設 2區生態保護研議中
行政院環保署最近公布「105年度推動因應氣候變遷行動執行績效評比」屏東縣以綠能發電、黑潮發電試驗等專案,再度蟬聯全國特優,是連續3年特優縣市。圖為發展綠能之1的養水種電區。
(圖:中央社)
有媒體報導,太陽能業者認為,政府積極發展太陽能產業,但農委會扯後腿、能源局面對問題拿不出解決辦法,導致太陽能電站工程頻頻卡關、進退無路。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天(24日)指出,並非扯後腿,是因2015年公告的18區不利耕作地中,有2區94公頃生態豐富,且無廠商申設,才會研議取消。
農委會表示,2015年公告的18區1253公頃「不利耕作」地區可申請架設太陽能板發電使用,其中有2區、94公頃,靠近受保育的成龍濕地範圍,長期執行成龍溼地保育的觀樹教育基金會發現,這94公頃有豐富的生態資源。
農委會指出,觀樹教育基金會向雲林縣政府農業處及農委會反映,不要放太陽能板影響生態。農委會於6月2日召開審查會議,會中雲林縣政府、經濟部能源局也都不反對,經查這94公頃不利耕作地上,沒有人向雲林縣農業處申請架設太陽能板。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基於法律信賴保護原則,政府確認沒有申請案,雲林縣政府也沒有核准任何申請案,「而且政府必須站在全民的利益考量看待這件事情,生態破壞了,不可逆;況且事實上,也還有其他地可運用。」
農委會表示,業者可能考量其產業發展,但是政府必須綜合全民利益及法律信賴原則做考量,才做出取消這2區94公頃的申請;其他1159公頃可申請的措施,並沒有改變。
農委會重申,就流程來說,必須公告會才施行,行政院能源辦公室正在了解、處理中,是否取消這2區的申請,最後由行政院能源辦公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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