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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塵爆條款 強制依人數投保

  • 時間:2017-10-11 20:49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1日)初審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未來辦理活動及出租場地的觀光遊樂業者,應依參與人數分級投保責任保險,違者最重可勒令停業,甚至撤照。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提案,有鑑於八仙塵爆案主辦單位及出租場地的八仙樂園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金不足以負擔賠償金額,要求未來辦理大型活動業者須投保責任保險,且投保金額需與活動參與人數相當並符合比例,保障民眾權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朝野討論後,初審通過第31條修正草案,新增辦理活動及出租場地之觀光遊樂業者,應依活動參與人數,分級投保責任保險。分級責任保險投保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若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責任保險,草案第57條也明定,罰鍰將由現在的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提高到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情節重大者可要求停止營業,甚至廢止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另外,草案也明訂,導遊及領隊的考試,將回歸交通部自行制定考試方法,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民主進步黨籍召委鄭運鵬表示,觀光遊樂業者出租場地或主辦大型活動都應要有分級投保的責任,未來業者不能藉口非主辦單位來逃避責任,如何訂定到符合比例原則的保險金額跟責任,交通部會馬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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