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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攬才專法三讀 放寬多項待遇

  • 時間:2017-10-31 16:2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外籍攬才專法三讀 放寬多項待遇
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退休等待遇。
(圖: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今天(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主要是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退休等多項待遇,希望藉此鼓勵外國專業人才到台灣工作。

為了延攬以及吸引外國專業人才來台從事專業工作以及生活,並填補國內人才及技術缺口,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希望藉由放寬外國專業人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以及退休等待遇,使台灣的工作環境更加友善,以鼓勵外國專業人才願意來台。
在放寬聘僱以及居留期限部分,可從3年增加到5年,期滿後,如果有續聘需要,還可以申請延期,每次最長5年;由於考量子女留台限制,常常讓外籍專業人才打退堂鼓,因此,新法也予以放寬,讓外籍專業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20歲以上,因為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的子女,也同樣享有居留權;不只保障外籍專業人士的工作權益也兼顧其家庭因素,甚至新法也納進全民健保跟退休金等相關保障。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余宛如表示,法案能三讀通過就代表台灣,正式向全球宣示要爭取人才的新策略,她指出,專法就是要擴大留才攬才誘因,面對全球經濟發展,台灣更需要有相關作為。余宛如說:『(原音)台灣事實上有很多外籍人士熱愛,但留在台灣非常困難,主要在於法規陳舊跟過時,以至於外籍人才很難在台灣久留,也因此這部法處理很多居留、簽證、健保等問題,也配合租稅優因,希望擴大台灣吸引外籍人才的誘因。』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說,這部專法的通過,可以向國際人才宣告台灣是適合成家立業的國家,他認為,透過開放人才後,台灣的經濟可以更有競爭力,許毓仁認為,專法最重要的精神在於包含了人道精神。許毓仁說:『(原音)讓身心有障礙的外國人才,他的子女和配偶也能取得工作簽證,這代表台灣社會重要的進步思想。』
許毓仁認為,台灣雖然不是最大的經濟體,但重視人才的具體做法,可以把台灣建構成更好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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