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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權可監督司法 陳師孟:合國情見解

  • 時間:2018-01-15 10:0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監察權可監督司法 陳師孟:合國情見解
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楊芳婉出席立法院15日行使同意權的詢問。蕭照平攝
第5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陳師孟今天(15日)在立法院說明時指出,司法改革不能避談「人」的因素,但國會不是不討論個案就是不提出「司法官退場機制」,讓司法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因此,陳師孟認為,監察權涵蓋司法院的監察院,確實是適合國情的獨到見解,不過,他也說,司法恐龍退場時,也是監察委員退場時。

立法院15日接續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進行詢問程序,包含陳師孟、楊芳婉、趙永清、蔡崇義以及楊芳玲都依序向院會提出口頭說明。在先前公聽會上被學者質疑有「強烈濃厚黨派色彩」的陳師孟以及被質疑行政資歷不足的楊芳玲成為關注焦點。
陳師孟報告時,立刻切中司法改革要點,他認為台灣司法體系長期受到黨國黑手把持,國會畫地自限不討論個案,也不提出「司法官退場機制」,造成「黨國餘孽」繼續隱身在司法體系當中,因此,他認為「五權憲法」確實是合乎國情的獨到見解。陳師孟說:『(原音)西方三權分立的基本權前提乃是司法權能超然獨立,不受執政強人操控,但在中國官場文化實在是緣木求魚,要司法官不被威權豢養就像「阿婆生子」還難,好在有監察權可由外部監察司法,藉著糾彈不肖司法官員為司法獨立鋪路。』
陳師孟也說,如果通過審查,會在剩下任期內做到司法界的「殺雞儆猴」、達成「司法除垢」的使命,讓人民對司法恢復基本信任;他進一步表示,司法恐龍退場時,也是監委退場時。陳師孟說:『(原音)司法恐龍退場的時候,就是監察委員退場的時候,台灣出現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司法體系時,就是回歸三權分立的時候。』
另一位焦點被提名人楊芳玲在報告中強調,過去在德國養成的法律專業背景以及擔任過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都是讓她認為自己可以勝任監委的重要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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